传统十论本有十论,但限于时间的关系,只在这里谈前三篇,即:《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
这些文章大体来说都力图革新对所谓“传统”的判断,很多时候,我们对于古代中国传统的认识被认为是一种误读。除此之外,作者还立足于自己的分析对正处于转型中的中国存在的问题及突破点进行了分析。
第一篇《传统中华帝国的乡村基层控制:汉唐间的乡村组织》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传统中国社会并非是我们所认为的宗族社会。而这个问题分析的意义在于指导目前的乡村改革。
作者对考古挖掘出的材料进行了严密的数据分析,应当看到,这是建立在史料革命的大背景基础之上的。作者提到了走马楼吴简,四川出土的訾簿,敦煌文书等考古资料。并且重点使用走马楼吴简所揭示的数据材料以及地名学对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进行了推理。
宗族社会是指的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对于古代中国会有这样的认识?这是首先要思考的,它是假定传统乡村社会是散漫的、和谐的自然社会,在这里,皇权的统治微弱。在很大程度上,宗族社会暗示着伦理自治。而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误判,是因为这种社会形态广泛的出现在明清到民国的东南沿海。并且通过新文化运动打倒封建家天下的口号植入记忆。
作者秦晖的材料分析又告诉了我们什么?实际上,古代中国中央对地方的管制渗透的很深。即便是在魏晋时期大族最兴盛的时候亦是如此。并且,这种大族活动恰恰是县以上的高层政治现象,而与县以下的平民社会几乎无关。在此作者揭示了真实的传统:国权归大族,宗族不下县,县下惟编户,户失则国危,才是真正的传统。
结论的意义?在我看来,作者需要提醒我们的是在当下的乡村改革中要跳出固有“传统”:国家–宗族的二元结构。推行“乡村自治”。
第二篇《中国经济史上的怪圈:“抑兼并”与“不抑兼并”》
在这篇文章当中,作者分析了这两种经济政策的背后行为人,及所导致的真正后果(因为很多时候往往是正面说一套,实际想一套),最后提醒我们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要跳出这两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所造成的怪圈,去关注真正该关注的事情—–过程的公正。
“抑兼并”与“不抑兼并”不是法家和儒家观点上的分野,而是法儒和道儒,两种做法影响的具体表现不一样,但有一点相同,都带来了民困。“抑兼并”导致了国富民困,国家成了最大的“商人”,国家对经济严刑管制,百姓难与插手,这和当今中国有点像。“不抑兼并”就贪官污吏横行,百姓深受剥削之痛。
我们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过程的公正。将 “抑兼并”与“不抑兼并”折射到当今的中国,实际代表了国家对经济的“统治”与“放任”,作者在这里做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我们总是在关注家产该不该分,而实际问题的核心在于怎么分家产,而这里的即是要在“统治”与“放任”二者之间加上一个公正的基点。这与孙立平在论述何为依法治国时观点一致,在孙教授看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整个国家能否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作者秦晖在后续的论述中对过程的不公正的表现有精彩的论述,他说:摆脱旧体制的束缚与失去“旧体制”的保护应该同步,不能允许有的人摆脱了束缚却仍享受着保护,有的人失去了保护却仍受到了束缚,前者垄断着机会,后者承担着风险,前者享受着“成果”,而后者付出“代价”。孙立平在论述警惕转型陷阱时提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悖论 :一方面,政府要 维持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政府又想维持特殊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 而二者实际上无法同时实现。
第三篇《“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
这篇文章很长,在论述上也综合了前面两篇文章的观点进行分析。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两个问题:1对传统中国的社会性质进行判定 2 论述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道路。(第二部分立足于第一部分,强调中国国情与西方的不同)
作者抛开了“封建社会论”(租佃关系论)与“宗族社会”(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强调的是自治而不是和谐,有其出现的特殊历史背景—日本军阀建立“东亚共荣圈”,它没有办法解释农民战争)的传统论调,力图为解释社会问题注入新的活力。
西方社会是小共同体本位,而传统中国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伪个人主义社会”。它建立在对宗族的–小共同体的打压下,这一传统在秦代就开创了,作者用小共同体–宗族在东南沿海这一相对而言最发达,最易受到西方影响的地方的兴盛来作为反面例证。小共同体很难在大共同体的膨胀下生长,就更没有所谓的公民权利了。至于说它是伪的,是因为它表面多元,内心一元。(82页有精彩的论述)科举制就是这种思想的代表产物。并且,大共同体的社会对人性的压抑比小共同体更为严重。
作者在这里还借助汉代的基层组织(组织的构建体现了史料与考古相结合)来论述乡村的组织是非宗族的政治设置,管理相当严密。
中华传统帝国是国家主义而不是家族主义,国家提倡宗族也是为了打压臣民的个性。而小共同体–宗族是既不发达,也不传统。而传统中国人把中国看成是家族本位,这与五四运动反对家天下有关。
近古出现的宗族实际上是官办宗族,而明清宗族的出现实际上与大共同体本位的动摇与小共同体的权利的上升。并且,小共同体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地方自治的功能 ,并以集体的进取精神克服大共同体的束缚。东南沿海时现宗族共同体与市场共荣。
最后,作者论述了中国走向公民社会的方式途径。以及新儒学的功用,新儒学必须以解构中国法家传统为己任,而不是解构“西学”才有前途。
(118–123有精彩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