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没有书面表达和记录了,工作以来很少有时间能够让自己沉静下来。兴致好的时候就跟朋友吃喝玩乐,一般只有兴致不好的时候才会要诉诸于书。而每个月只有四个周末,有时候还会被叫回去加班,算下来真正用来看书的时间是很少的。历时一个月,终于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芝加哥学派以及质性研究的经典之作——《街角社会》。

为什么要读这本书?说来也是巧合,之前在乡下心情相当烦闷,翻起了项飙老师的《浙江村》,他在里面提到“浙江村”的研究有效仿《街角社会》之嫌。收假回到城里,我刚好翻到书架上放着的《街角社会》,带着一丝好奇就读下来了。
作者是威廉·富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1914-2000),《街角社会》是他的代表作,也是芝加哥学派的重要作品,同时也是社会学常见的畅销书目……总之,名气很大,销量也很大。
经典并非一问世就获得成功,可能要经过岁月的淘洗和沉淀,比如周星驰的《大话西游》。《街角社会》1943年出版于芝加哥大学出版社,怀特自费1300美元的出版费,当时反响平平无奇、无人问津。1946年销量开始增加,原因是这一时期二战结束,大量军队士兵返回大学和研究生院,学生们被推荐阅读更多的研究专著而不只是教科书。就指导作用来看,怀特在1955年扩充了详实的研究回顾和反思,填补了研究方法指导的空白,本书迎来又一次的销量上升。到90年代,《街角社会》重新在组织文化研究领域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经历一番学术论争之后,终于封神。
如今,大多社会科学人士都听过它的名字。遗憾的是,很多人不一定完整读过。时过境迁,我在自己的研究结束后终于啰啰嗦嗦读完。整体而言,这本书给予我的启迪不仅在于它详细地描绘了一群街角青年非正式圈子内部的地位变迁模式以及政治结构的一般模式,更在于作者毫无保留地呈现了实地研究的全过程。读者可以清晰地学习到如何选择研究田野,如何寻找到合适的研究对象,如何进行参与式观察,如何平衡街角青年和研究者的角色冲突,如何正视研究者的道德要求等各种操作性的指南。而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本书在研究方法的层面挑战了主流的量化研究,以深度的、动态的个案研究,展现出一般的问卷调查难以达到的非正式群体的组织结构。
此外,这本书在写作方式上也异于严肃的学术专著,读起来像是一本非虚构的趣味读物,开篇即展现了街角青年的帮派人员结构,没有大众读者感到冗长乏味的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当然,这种写法也使得其作为博士论文遭受了一定程度的质疑,好在芝加哥学派的前辈休斯力保,怀特最终在1943年获得了芝加哥大学的博士学位。
1936年,中产阶层家庭出身的怀特22岁,他刚从Swarthmore college(一所美国著名的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获得了哈佛大学为期三年的青年研究员奖学金(ps:这个奖学金项目不仅仅是一笔基金资助,还有相应的facility、导师指导,还可以选修课程)。
出于对经济学和写作有强烈爱好,以及对社会改革的迫切愿望,怀特决心一定要亲自进入一个贫民区,尝试研究有关这一区域的历史、经济、政治、教育、教会、公共卫生保健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当然,这一宏大的愿景是不可能实现的。
究竟选择一个怎样的贫民区,以及如何抽样,怀特当年的研究方式恐怕很难说服今天的读者——方便性原则?目的性抽样?随机抽样?其实,他就是在走街串巷的寻寻觅觅中,一步步摸到了位于波士顿的科纳维尔社区(CornerVille,化名,“角落”和“小镇”的合成词),因为这个社区看起来最符合他想象中贫民区的样子——过于破旧、拥挤。诚然,科纳维尔是一个贫民区,居住的几乎都是意大利移民及其后代,多年来一直被视为当地的问题区、下层阶级的聚集地。而作为一个白人中产阶层的年轻人,他是否足够了解科纳维尔社区本身的特点也令人心生疑虑。如他自己所言,
“对于如何设法进入这个地区,我根本心中无数。科纳尔维近在眼前,却又好像远在天边。我可以在这里的街道上信步行走,甚至可以进入某些公寓房间,但我仍然是一个我所完全不了解的世界的局外人”。
在研究准备和研究工作上,初出茅庐的怀特也需要接受当下的质疑。首先,尽管他已经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基金,但是选题过于宏大。其次,他并没有做好相关的功课准备,他甚至没有社会学的学科训练背景,没有读过相关的研究文献材料。再者,他尚未掌握实地访谈的技巧和要领。在选定科纳维尔社区之后试图通过上门调查、蹲守酒吧等方式寻找研究对象,结果都徒劳而返,甚至由于不合适的提问差点被人“从楼上扔下去”。后来他回顾田野的起点反思——“假如重新进行一遍,我可能会从政治家和天主教教会来接近”。
这其实说明,进入田野的方式至关重要。有时候找对了合适的引路人,研究工作的开展可以事半功倍,比如项飚老师进行浙江村研究时的温州人和北大志愿者的身份,应星老师在大河移民上访研究中的挂职身份等,都对研究工作带来相当大的便利。相比之下,大多数时候仅凭自己碰运气则可能是无功而返。
然而,22岁的怀特秉承“不能未经争取就承认失败”(2014:376)的态度,逐渐摸索到了街坊文教馆的工作人员,认识了本研究的中心人物——多克,他的研究工作才真正取得进展。
认识多克后,他以“多克的朋友”这一身份逐渐走入街角青年内部,也逐渐成为自己笔下的街角青年“诺顿帮”和“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的一员,参与俱乐部的条款订立和日常活动(打保龄球、认识女孩子等)。种种行动充分体现出研究人员在参与式观察中兼具“局内人”和“局外人”的双重身份,某些情况下他/她需要努力融入街角青年,建立起“自己人”的认同;另一些情况下又需要抽离出来,努力做到客观公正。
从“局外人”到“局内人”,怀特在科纳维尔社区的生活和交往过程中首先要面对周围人的好奇和拷问。那么,与其费解地向他人解释自己的研究问题,不如代之以含糊不清但足够充分的回答——“我正在写一本有关科纳维尔的书”(2014:388)。在这一点上,怀特向读者提供了合适的入乡随俗行动典范。
同时,他的研究也向读者大方地分享了一些不道德时刻。比如,他担任一位政治家的义务秘书期间曾多次冒名顶替进行重复投票,亲力亲为固然令他知悉了重新投票的运行机制,却也险些断送了整个研究。真是难得的坦诚。
另一方面,从“局内人”到“局外人”,他向读者展现出充分的研究能力和投入精神。设想在科技水平尚不发达的1937年,实地研究者要如何记录和整理他的研究资料呢?怀特在附录里透露到,他住进了一个意大利人的家里,通常在上午用打字机把前一天的笔记整理出来,下午和晚上则都泡在街角,还有一些时间往返于哈佛大学和科纳维尔社区之间。面对越来越多的笔记资料,他按照人员的群体分类,及时建立以日期、人员和访谈小结的三级索引系统,便于将来重温和引用。
试想一下,一群贫民区里长大的青年,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尚缺乏稳定的工作,也没有成家立业,闲暇的时候就在街角溜达。贫民区的年轻人不只他们,还有一些努力向主流靠拢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们,他们凭借聪明睿智或苦学,辗转从社区大学到四年制大学流动。
这里存在着两种典型的成年男性(本研究仅讨论男性)——街角青年和大学生们。前者形成了“诺顿帮”,后者成立了“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ps:名字很唬人)。怀特用“社会相互作用率”这个概念来阐释成员之间的关系和互动,而这种“相互作用”的产物就是“群体结构”(如下图)。

我一度感到好奇,为什么这些人如此热衷于拉帮结派?他们是找不到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是的。对于20多岁无所事事的男青年而言,他们还能怎么打发日子呢?毕竟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总需要社会交往和发展自我,那些具有相似境遇的男青年就这样形成了各自的非正式组织。街角青年的帮派并不令人奇怪,乍看上去有点像我们听说过的打架斗殴混社会的帮派少年,本研究的街角青年并没有那么耸人听闻。
大学生们也形成了他们的非正式组织,但并不称作帮派,而是“俱乐部”。由艾维大学法学院的奇克·莫雷利牵头,一群接受过专业教育的青年们成立了“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这里有正式的章程和委员会,致力于提高成员的社会地位并改善科纳维尔社区的状况。
那么为什么这些大学生如此热衷于成立俱乐部并参与公共事务?或者说为什么不呢?由于文化环境和时代背景的不同,我在读到此处时并不能理解20世纪30-40年代这些贫民区大学生成立俱乐部的动机。因为我国情境下关注的大多是农家子弟走入精英大学的故事,鲜有回应“社区”和“公共事务”相关的话题。殊不知彼时的科纳维尔向青年们敞开了这样一条阶层流动的路径——通过参与公共事务成为政治人物,奇克·莫雷利的目标正是如此。
从组织层次来看,全书自下而上刻画了三层群体结构:位于最底层的街角青年和稍高的大学生们,位于中间的非法团伙以及更体面上层的政治家们。怀特在书中写到,“要想成功,科维纳尔人必须或进入商业和共和党政治的世界,或进入民主党政治和非法活动团伙的世界” (2011:358)。这里透露出一种诡异的矛盾:由于科纳维尔长期被视为一个秩序混乱的地区,意大利裔身份长期以来饱受社会污名和排斥,如果某个科纳维尔的人想要向上发展,要么他/她背弃自己的出身,努力迁出贫民区;否则只能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体系之中停留,或者努力攀爬。
我们固然可以在理论层面认识种族和阶层背景下的社会结构,但在行动层面,个体的能动性十分有限。身为街角青年“诺顿帮”的核心人物,多克既没有成功地迁出这一贫民区,也没有成功地顺着社会结构的梯子成功攀登。他的经历印证了怀特在所写的,“对科纳维尔人来说,要爬上这个梯子——甚至只怕到最下面的一级——也是很困难的”(2011:357)。
帮派虽不像俱乐部那样正式、体面,却也有自己的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矩,最为突出的就是保持对朋友的忠诚和义务。身为“诺顿帮”的领袖,他对帮派内的青年们负有责任和义务,需要在群体活动中树立自己的威信和影响。交往和经营都需要一定的成本,有时可能是性格上的,更基础的则是金钱上的。当多克的伙伴们将他推至政治竞选大势后,他却由于失业的经济困顿默然退出,其后果不仅使得他个人的萎靡不振,同时也让他失去了帮派的领袖地位。
多克强调,假如他有一个稳定的职业,就有钱花,就有能力扭转生活的方向。“下一次,除非我口袋里有200美元,我是不会参加这场这场争斗的”(2011:65)。然而,经济的困窘持续性地压倒了这位曾经意气风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赢得遵从的街角青年。
怀特对比了帮派领袖和大学生领袖指出,二者的金钱观念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大学生们适应的是储蓄和投资的经济学,他们需要为了支付学费和个人发展而攒钱,同时习得了中产阶层节俭的品德;而街角青年则需要为了参加集体活动而花钱。
“大学生和街角青年都想成功。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大学生或是不肯让一群亲密的朋友束缚自己,或者情愿牺牲他与那些进取得不如他快的人的友谊。而街角青年则被一张彼此负有义务的网将他与他的帮连到一起,他或是不愿意,或是不能够摆脱它”。(2011:155)
街角青年多克,无法攀爬通往政治人物的梯子,也无法追回原先的帮派领袖地位。后来,“诺顿帮”以安杰洛为中心形成了新的群体结构(见下图)。再后来,多克帮在诺顿街的残余消失不见了。

但科纳维尔社区总还是有类似的街角青年帮派,再生产了社会结构中的街角青年。
写了两个星期都没写完的读书笔记
废柴栗
2021年11月18日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