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度读书榜单 2023年度读书榜单 2022年度读书榜单 更多历年榜单 非鲤也 2025-03-22 08:10:02

世上无人不厌女

我之前就说过,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生气,不断提醒自己Peace and Love。

读到著者后记的时候,我知道了,不是我一个人在生气,而是每一个读这本书的人,尤其是作者,都是不愉快的,因为,这是赤裸裸的真相。不管你同不同意,这就是现实。说来可笑,这本书已经不卖了,我买的是复印版,至于为什么不买了,不用想也知道,男权将社会粉饰太平,这种打碎玻璃鞋的书籍,怎么能让女奴们看见呢,看见了还能傻呵呵地当奴隶吗?但是想读的人总是会找到方法的。

借用《切尔诺贝利》里面的经典台词:”但真相就在那里,不管我们是否发现,不管我们选择看还是不看,真相不会在乎我们的需求或想法,也不会在乎我们的政府,意识形态或宗教,它会永远在那里等着被发现。“

我们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很多时候厌女症都是无意识的。

之前的我很天真的以为,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不厌女的人吧。后来我发现这是不存在的,甚至连我自己都会无意识的踏入厌女的怪圈。作者提到了两点原因:

原因之一,生于长于这个厌女症的社会,不被厌女症侵染的女人,恐怕不存在。

原因之二,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那样的女人如果有的话),那她就不存在斗争的对象,也就失去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理由了。

本来,何为厌女症,只有知道的人才能判定。许多女人,正是因为知道了何为厌女症,才对此感到愤怒和痛苦。

而我就是那个知道了,并且想要试图去超越的人。

一些摘要:

第一章 喜欢女人的男人的厌女症

让我们想想那些被称为“性豪”的男人。他们喜欢夸耀“干”过的女人的数量。其实,这等于是在坦白,自己就是那条巴甫洛夫的狗,只要对方是女人,无论是谁就都能发情,对女人的身体、女人的性器官甚至女人的符号或片断的肢体部位,都会条件反射地自动发生反应。其实,他们反应的,不是女人,而是女性符号。如若不然,是不可能把所有女人都溶入“女人”的范畴之中的。

好色的厌女症男人都喜欢娟妓。他们的喜欢,并不是把娼妓当作人来爱。他们喜欢的,是对用钱买来的女人的任意玩弄和控制,让她们甚至身不由己地主动服从自己。被视为永井所作的《榻榻米房间秘稿》1972原注],写的是让卖身女人因性快感而达到忘我的嫖客“达人”的文化,是一个将终极的男性支配通过语言来实践并完成的文本。

他还加一句,“可是,有厌女思想的人却又不能不在意女人,这便成为他们的软肋”奥本嘲笑吉行的女性读者增多的现象,“那情形仿佛小鸟停在猎枪上”。

奥本一语道破了好色男人的厌女症。“好色男人的厌女症”之谜,应该如何解释呢?是否可以说,因为他们对男人的性的主体化不得不依赖他者女人这一悖论非常敏感?换个说法是,每一次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男人时,都不得不依赖女人这种恶心污秽不可理喻的动物来满足欲望,男人们对这个事实的怨与怒,便是厌女症。

实际上,读了吉行,也不懂女人。读了他的作品,懂得的只是男人的性幻想,关于“女人是什么、应该是什么、希望她是什么”的幻想。这与“东方主义”极为相通。爱德华·萨义德将“东方主义”定义为“支配、重构和压服东方的西方模式”“关于何为东方的西方知识体系”,所以,无论读了多少西方人写的关于东方的书,懂得的只是西方人头脑中的东方幻想而不是真正的东方一这就是萨义德《东方主义)Sid,1973)一书的发现。

虽然永井为了接近娼妓而隐去身份,但自从有次被警察盘问之后,便很小心周全地把证明自己身份的印章、印章证和户籍抄本一直随身携带。当然,这是为了向警察显示,自己本为有相当身份地位的绅士,并非真正属于出入此等陋巷之辈。也就是说,永井一面与陋巷中的女人们交际,同时手持自己属于另一世界的证明,他绝不会允许女人们越界侵入自己的领地。所以,他与娼妓们的关系,其成立的前提,是把女人视为全然另一人种,并非以同等高度的视线在与她们交往。

如永井这般,在一个阶级和性别严格分界的舞台装置之中,对挣扎在苦海中的女人表达同情、聆听她们的不幸身世,便成为身处绝对安全圈之内的人们自我满足的精神资源。即便这样,有时也不过是逢场做戏。

若不这么转换思维,大多数男人与的东四是不能心平气和地读下去的。就连在诺贝尔奖作家大江健三郎的作品中,也如加藤秀一所言,“随处可见对女性主义充满戒备的奚落和露骨的厌恶同性恋的言辞。”(加藤,2006:100)所以,与其每次恶心生气,不如換种思维,就像萨义德对东方主义所言,不把男人的作品视为“关于女人的文本”,而是当作“关于男人性幻想的文本”,那么,便会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在这些文本中,对男人这个谜,他们谈论得很坦率,坦率得让人吃惊。

对近代日本的男性文学,就有一个这么来读的文学研究者,水田宗子。她在《逃往女人与逃离女人》一文中写到:说男作家没有理解女性、没有写出真实的女性、没有把女性作为一个人来写,这种指责本身是正确的,可是,作为对男作家的批判,则不中要害。(略)我们应该做的是,通过批判性的分析,揭示出男作家在编织男人内心世界时所抱有的“关于女人的梦想”的构造。男作家们随心所欲地在女人身上寄托梦想,随心所欲地解释女人,正是他们所描写的梦想中的女人与真实的女人之间的巨大差异,才使男人的内心风景更为绚丽多彩〔水田,1993:75

我把这段文字视为对我们的《男流文学论》最痛切的批判。男人虽然描写女人,但其实是在饶舌地谈他们自己。正如水田此篇论文题目所示,她用“逃往女人”和“逃离女人”这两个关键词来解读近代日本的男性文学。这个模式或许稍稍过于大胆,却是让我茅塞顿开的一大发现。水田说,近代男性文学中的(女人)(并非真实的女人而是作为恋物癖符号的女人,故加尖括号),是构成男人内心世界的私人空间。男人为逃避公共世界而寻向(女人)这个空间,可在那里遇到真实的女人,发现对方是不可理喻令人不快的他者,于是又从那里尝试再次逃离。这种逃离,是“逃离家庭”还是“逃往家庭”,则因时、地面定。“逃离家庭”很容易理解,但逃离之后,他们发现的是不能满足他们梦想的另一个他者,于是又再次逃离。经过这番解释,让人一下读懂了好多近代男作家的私小说。

关根的论文集,书名为《他者的消失》1993,这个题目意味深长。将女人“他者化”,其实是把女人归入自己能够控制的“他者”范畴之中,这样的他者,既充满魅力又可以轻蔑。无论是视为“圣女”来崇拜,还是当作“贱妇”来侮辱,都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据说,使关根从吉行“毕业”的原因是与一位美国女性的恋爱和结婚。因为这位来自异文化的女人,不断坚持“我不是随你所愿的他者”。这里出现的他者,是真正的“他者”,既不能理解也无法控制,一个全然不同于自己的怪物。

第二章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同性恋憎恶·厌女症

将不带性爱关系的男人之间的组带称为“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male homosocial desire)”的,是古维克(Sdw,19850在日语中, homosex被译为“同性爱”,但 homosoci至今还没有恰好对应的译名。塞吉维克的那本书,书名译为《男人之间的组带》。

一,男人的价值由什么决定

男人喜欢在男人世界里的霸权争斗中自己的实力得到其他男人的承认、评价和赞赏。在霸权争斗中,有为地位的权力争斗、有为财富的致富争斗、有为名誉的威信争斗,等。

男人喜欢成为英雄女人喜欢英雄的男人。若想得到女人,先在男人之间的霸权争斗中获胜,更为快捷。英雄身边美女成群。男人在意女人的评价,是在女人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地位财富名誉以后的事。

二,男人纽带的成立条件

被插入、被得到、成为性的客体,这些说法的另一种表达,就是“被女性化( feminize)”男人最恐惧的,就是“被女性化”,即性的主体地位的失落。

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的纽带,就是相互认可的性的主体者之间的纽带。“你这家伙还真行”的赞许,便是这种主体成员之间的相互认可,也就是“好!让你加入男人世界里来”的盟约。在这个由主体成员构成的世界里,如果出现了同性恋欲望,就可能相互沦为性的客体。主体成员的客体化现象旦发生,结果将会引发“阶层的混淆”。所以,可能导致性的主体者之间相互客体化的性爱欲望,是危险的,必须被禁忌、压抑和排除。

将不具有男人价值的男人从男人集团中驱逐出去时,使用的表达为“同性恋”,即“像女人的男人”,这个女性化的比喻,极具象征意义。男人对潜伏在自己集团中的“同性恋”的恐惧,也就是对自己也许会被当作性的客体即丧失主体地位的恐惧所以,男性集团中对同性恋的搜索非常严厉。这就是“同性恋憎恶”亦称“恐同”一译者)。为保证男人集团的同质性,即保证每个成员皆为性的主体,这是必不可少的。

由此可知,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是由同性恋憎恶来维系的。而确认男人的主体性的机制,则是将女人客体化。通过一致将女人作为性的客体,使性的主体者之间的相互认可和团结得以成立。“拥有(至少一个)女人”,就是成为性的主体的条件。

上述理论术语,可以换成更易懂的口语化表达,即,相互承认对方为男人的人们之间的团结,是通过将没能成为男人的人和女人排除在外加以歧视而成立的。男人的同性社会性欲望,不但要歧视女人,还需要严格管理与同性恋的分界线并不断地将之排除在外。这反过来证明,男人这个东西,建立在多么脆弱的基础之上。

比如,为什么战争中的强奸常常是当着其他同伴的公开强奸或与同伴一起的轮奸?在这里,性行为没有私密性。彦坂谛在《男性神话1991)一书中回答,战时强奸的目的是强化男人之间的连带感。我们没必要发出“男人在那种状态下也能勃起吗”这种天真朴素的疑问。在那种状态下也能勃起,正是“好!承认你也是个男人”的条件。把女人作为共同的祭品,是男人之间增进连带感的一种仪式。

由此得出结论:狭隘的特权意识、男人气、在共同犯罪中产生的同性社会性欲望的连带感,堪称“绝妙的劳务管理术”。劳务管理术与军队士兵管理术,何其相似!

三,男人一直在谈性吗

每当听到有人说“女人终于开始谈性了”,我头脑中便掠过一个疑问:那么男人呢?男人们真的谈过性吗?看似那么喜欢下流话的男人,其实不过是在下流话的固定格式中谈性,男人的未经格式化的个体经验,其语言表达难道不是一直都被压抑着的吗?反倒可以说,固定格式对男人的性的主体化的压抑非常强有力。

男人为成为男人面实践的同化与排除行为,不是单独一人能完成的。社会学学者佐藤裕在《论歧视》2005)一书中尖锐地指出,“歧视需要三个人”。他的关于歧视的定义,可以稍加修改为:歧视就是通过将一个人他者化而与共同行动的另一人同化的行为。如果把前面的“一个人”换为“女人”后面的“另一人”换为“男人”,直接就成为对“性歧视”的定义。

下流话成为一种固定格式,绝不可能成为第一人称“我”的话语,理由就在这里。男人那么拘泥于勃起能力和射精次数,是因为只有那才是男人之间可以比较的一元化尺度。当我们叹息“男人的性多么贫瘠”的时候,我们必须追溯到更为根源的问题,即,男人的性的主体化途径本身,就是一种排除了偏离和多样性的固定格式。

第三章性的双重标准和对女性的分离支配——以“圣女”“娼效”为名的他者化

一,社会性别·人种·阶级

在最近的人种研究中,与“社会性别( gender)”一样,人种亦为历史建构的产物,这已经成为常识。人类是一属种,无论任何人,99%的DNA是相同的,但却偏要制造出“人种(race)”的概念,用肤色把人区别开来。所谓“性别”,就是通过排除“非男人(未能成为男人的男人和女人)”来维持分界线,使男人作为男人得以实现主体化的装置。与此同理,所谓“人种”,就是(发明了人种概念的)白人通过排除“非白人”而定义“何为白人”的装置。白人研究(藤川编,2005将这些真相接连不断地暴露出来。

在一个以阶级的双重标准来对待女人的社会里,植木的言行未必能说是不一致。视之为不一致,是在平等思想即一切女人不分阶级皆为同等之人的观念普及之后的事。

二,“圣女”与“娼妓“的分离支配

我在前面两章讲过,男人为了成为性的主体而将对女人的蔑视深植于自我确认的核心,这就是厌女症。而同性恋憎恶,则可以理解为男人对男女界线的模糊暧昧而带来的不安所抱有的恐惧。男人们必须持续不断地证明,自己不是“像女人一样的男人”。

但是,这种厌女症有个致命弱点,即母亲。公然侮辱生下自己的女人,会引来对自己出身身份的精神危机。所以,实际上,厌女症不单是蔑视女人,还有崇拜女人的另一个侧面。这是自相矛盾的吗?

性的双重标准( sexual double standard)告诉我们,这个矛盾其实不矛盾。

所谓性的双重标准,是指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

比如,男人的好色被肯定(如吉行淳之介水井荷风等),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近代一夫妻制表面上称颂“相互对等的贞操”,但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把男人的“犯规”编入制度之中了(既然无法遵守一开始就别发誓好了),所以,另外需要充当男人的“犯规对象”的女人。

结果就是,性的双重标准将女人分为两个集团。即,“圣女”与“荡妇”、“妻子·母亲”与“娼妓”、“结婚对象”与“玩弄对象”、“外行女人[性行业以外的女人一译者”与“内行女人〔性行业中的女人一译者”等常见的二分法。每一个现实存在的活生生的女人,都有身体有灵魂,有子宫有阴道。可是,“用于生殖的女人”,被剥夺了快乐,异化为仅仅为了生殖:“用于快乐的女人”,专为快乐服务,异化为远离生殖。带着孩子的娟妓,就是因为扰乱了这个界线而让人扫兴。

被限于生殖的异化、被隔离生殖的异化,反面即为被隔离快乐的异化和被限于快乐的异化(当然均为男人的快乐),对于女人,都是压抑。不是只有慰安妇才被压抑,后方的妻子们也被压抑着。女人的性,被分离为“为生殖”和“为快乐”两种,相互对立,但都被异化。当然,压抑和榨取有程度的差异,其间还有等级和歧视的存在,但不能因此就可以为自己被当作“圣女”来祭奉而庆幸感激。换言之,“圣女”和“娼妓”,是压抑女性的两种形态,无疑都是“他者化”。“圣女”们要求“别把我当娼妓”,赤裸裸地歧视娟妓;与此同时,“娼妓”们又怀着自己养活自己的职业女人的骄傲,悯笑“行外女人”对男人的依赖和软弱〔原注1)

三,性的双重标准的两难困境

以性的双重标准来分离和支配女性,对于创造出这种制度的男人一方,也引发出奇妙的悲喜剧。如果对特定的女人“认真”,就不能把她看作性对象;反之,如果视为性对象,就等于对她不“认真”。这个两难困境,男人自己身陷其中。我曾听过一位从旧制高中毕业的高龄男性讲他年轻时的一桩“浪漫往事”。讲述的时候,那位绅士目光望着远方。“从前,和自己喜欢的女人去旅行,两人一起过了好几天,可最终连根小指头也没碰。旅行期间,她似乎为此很苦恼,可我觉得那样才好。因为是想珍惜的人,所以就让她保持纯洁地告别了。”

我很想跟那位绅士说别那么自以为是,不过,对于那个年代的男人,那就是对女人的“珍惜”吧。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在那种情形下当然会苦恼。如果明明知道对方女人在苦恼,却有意无视,就是男人的自我中心。那个男人所“珍惜”的,并不是对方女人,他不过是在以身相殉一己之念而已。那位被连累的女人,该说是倒了霉吧。把这种行为称为什么“纯粹”、“浪漫”,不过是脑子出了问题。

明白了这个双重标准的机制,前面所说的植木枝盛的“言行不一”,就不再是“不一”了,他只是很好地将女人“按用途分别使用”而已。他在把青楼女子当作性玩具的同时,对“将来的妻子”则遵循“男女同权”的思想表示相应的敬意。使这种分离正当化的理由,是阶级隔阂。我们只需想起明治时代的身份制度是如何根深蒂固,便应该能理解。那种“身份”,是无论如何也超越不了的“人种之隔”的别名。

无论男女,婚姻都是一种两家结盟的交换行为,目的是使双方的社会资源最大化,所以,男人期待正妻的门第和财产。

第四章“无人气男”的厌女症

一,“性弱者”论的陷井

这种主张的一个评论家宫台真司说,“寻找性对象的整个体系的“自由市场化’程度越深,成为性弱者的男人就会越多。”宫台,1998:265

这个事实表明,男人不是对女人的属性而是对女人的符号发生反应而已。有身体障碍的女性,被剥夺了作女人的资格,却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有智力障碍的女性,根本不被视为恋爱结婚的对象,却被强奸而怀孕。但是,没有任何个论者把她们也置于“性弱者”的范畴之中。在“性市场”登场的选手”中,存在着显著的社会性别的不对称。

本来,性与恋爱,都是接近他者身体的技能,可以算是广义上的人际沟通交流技能中的一种。既然这是一种社会性技能,那就应该能在社会生活中学会。而嫖娼,无疑就是通过金钱媒介把这个逐渐接近的过程一举缩短(无需交流也能有性交涉)的一种强奸行为。

其实,魅力资源不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而是由只对消费者当事人有用的“使用价值”来测量的。性与恋爱,终究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性的市场”的“规则放松”,意味着要求男人们也应该具备与人沟通交流的技能。

二,秋叶原事件与“无人气男”

第一,K君本人的思维方式,是认定外貌的不理想与“无人气之间有因果关系;

第二,这种因果关系为他提供了“动机词汇”〔原注3)。将“无人气”归因于外貌,在某种意义上是保护自尊心的一种安全方法。因为外貌与(通常认为)可以通过努力去改变的学历、职业不同,与后天努力无关,只能怨恨爹妈。也许,对于K君来说,他没有学历职业收入等其他一切能够吸引女人的条件(承认这一点很难过),在他看来,只有容貌可能成为他翻身的最后资本(在用男招待接待女客的酒吧里有无数这种成功故事),可他连这个资本也没有,他因而感到了最后一个据点的崩溃。即便如此,从K君将他的“无人气”归因于外貌的思维方式,我们可以看出,他是多么欠缺与女性的实际交往。在他的头脑中,女人就是被男人外貌吸引的那么简单的动物。也许他只是用自己对异性的反应来反向揣测,这只能显示他自身的异性观的狭隘。

“有女朋友”,意味着被女人选上吗?根据在第二章介绍的塞吉维克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的概念,男人不是被女人选上而成为男人的〔原注5,男人是在男人集团中被承认为正式成员后才成为男人的,女人只是加入其中的资格条件或成为成员之后的事后奖励。“有女朋友”,指的是将一个女人据为己有的“拥有”状态。即使其他所有要素都欠缺,只要有了这最后一个要素即拥有一个归己所有的女人,便能满足男人之为男人的最低条件。反言之,即使学历、职业、收入等其他一切社会条件都很优越,但却“连一个女人也弄不到手”〔原注6,这种男人的价值就会降低。男人集团绝不会承认这样的男人为一个成年男人,绝不会给予他这个集团的正式成员资格。这就是雄“败犬”比雌“败犬”更难承认“败”处男比处女更难启齿的原因。

在《胜间和代的独立生活方式实践指南》C2008J一书中,作者出示了一个女人要维持“独立生活方式”原注8的三项条件,条件之一,年收入六百万日元以上;之二,有值得夸耀的伴侣;之三,魅力随年龄而增。“值得夸耀的伴侣”的一个条件是“年收入一千万日元以上”。她举出的这三项条件中第一项的门槛已经够高,而满足第二项的男人到底又有多少呢?这种条件的“寻婚”,比骆驼过针眼还难吧。据本人说,她并不是喜欢有钱的男人,而是经验告诉她,“对于年收入六百万的女人,没有一千万,男人的面子就没法维持。”可见,她从现实中学到,男女关系的平衡,无论如何终究要让男人居上位,要“女人给男人面子”才好不容易得以维持。那么危险易脆的东西据说就是男人的“自我确认”。

三,“成为男人”的条件

那么,与人沟通交流的技能,当然就是必需的。三浦自已也承认,“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一个交流能力成为人气条件的时代了。”现在,视“交流能力”为一种新型“权力”加以揭露批判的姿态,俨然成为一种时流,对此我感到很不可思议。或许是由于“技能”、“能力”等用词引来的误解。沟通交流的能力,虽然的确是在学习和经验中培养起来的,但并不像其他资源,不能测量,也不能存储。而且,人与人的关系因对象面轻,不存在一种对所有人都通用的交流技能。

沟通交流,是人际关系的别名。

第五章儿童性侵犯者的厌女症

一,公的性行为·私的性行为

性欲,是在个人内部完结的存在于大脑之中的现象。正如全美性教育信息协议会( SIECUS)所下的定义:性欲( sexuality)不是存在于“两腿之间( between the legs)”,而是存在于“两耳之间( between the ears)”即大脑之中。所以,性欲研究( sexuality studies)其实不是关于下半身的研究。激发性欲的装置,因人而异,因文化面异。

与此相对,性行为,则是将欲望付诸行动。这种行动可分两种,一种需要他者(身体),一种不需要他者。如果将性关系限定为前者,那么,“关系欠缺”的性行为,就是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即自慰。人在与他者身体建立色情关系之前,先学习与自己身体之间的色情关系。不过并不能因此便认为自慰行为是与他人建立性关系的预备阶段或不完整的替代物〔原注2]。

人在与他者身体发生交涉之前、之间、之后,与自己身体的色情关系伴随终生。甚至可以说,与他者身体的色情关系或许反倒是偶发性的。

性行为一旦介入他者身体,被称为“性关系”的人际关系就成立了。性欲中包含有性关系欲,但当他者一旦登场,那就不再是自我完结的欲望了。

对色情制品的限制,用分级标志或过滤的手法,保护“不看不欲之物的自由”,便已足够。人类的想象力无论多么残醋,表象的制作是不能去管制的,也是不管制为好。我们知道,表象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反映或投射的关系,反倒具有像梦一样的补偿填充的功能。我们也许正是因为在想象中杀过无数次人,所以才可以在现实中不去杀人。

儿童性侵犯者们

舒尔茨感到,这今为止的性犯罪研究,偏重于关注性犯罪中的被害者,可是,“只听被害者一方的诉说只能得到胜利的一半”为了“主动去倾听加害者一方的话”,她去采访被监禁的人,去面对本来最想回避的对象,为此她付出的心理代价是面对罪犯时自己心情的混乱痛苦。然后,她发现了,尽管他们犯下的罪行“令人发指”,但他们本身并不是“怪物。

我想懂得你们,想理解你们为什么要伤害他人。(略)我想知道,他们能够对他人作出那么残酷的事到底是因为体验过怎样的痛苦。”

她之所以要去做这件事,是因为被侵经历给她留下了生无法治愈的心理创伤。被害者希望,加害者至少能够意识到自己给对方带来的伤害,可加害者,却总想过轻地看待被害者受到的打击,甚至还故意错觉被害人是自己情愿的。其实,这反过来证明了,他们实际上是有罪恶意识的。

想象力是不能被取缔的,只要他们没有付诸行动。

可是,这里必须立即附加一个条件:即使是表象,如果是以现实中的孩子为模特的儿童色情制品,则另当别论。因为对于模特,现实与演技之间是一个灰色地带。在杀人场面扮演死者的模特,可以死而复苏,所以没有法规来取缔媒体中泛滥的杀人场面:可如果表演会给表演者留下精神创伤,则不可等同论之。色情制品的模特,如果遭受脚本中没有的真正的强奸,被视为侵犯人权。不仅如此,如果表演行为会带来精神创伤,其影响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儿童,因为不可能以儿童的“同意”能力为前提,孩子们被迫性暴露,却并不理解其含义。以儿童身体为性道具的行为,即使是表象制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也应该被视为犯罪。

厌女症与同性恋憎恶

关于同性恋憎恶的原因,米歇尔·福树[ Foucault,1976认为,是缘于“插入者”与“被插入者”之间性行为的非对称性。这种非对称性,不是指阳具之有无的解剖学意义上的实物差异,而是指主动与被动、性的主体与性的客体之间的不对称,于这种非对称性,“处于女人位置”就成为男人的精神创伤,被称为“女性化( feminization)”。所以,同性恋男人成为“女人化了的男人( feminized man)”的符号。而且,如果男人集团中混有同性恋男人,就意味着其他男人有可能沦为那个男人的欲望对象而被“女人化”。男人必须排除这种可能导致男人地位失落的危险,所以,同性恋憎恶在男人集团中成为一种严厉的规则。而且,如塞吉维克指出、基思·文森特宁《之七>卜等,19970亦强调的那样,正因为每一个男人身上都潜藏着对男人的色情欲望,这种排除便必须更加严格,而且还必须是一种自我审视和自我检阅。已有许多论者指出,男人同性社会性欲望的集团,同时也是带有浓厚的同性恋色情色彩的集团。

由此,这些儿童性侵犯者多为胆怯之辈、他们作为“男人”的自我确认十分脆弱的理由,便很好理解了。他们就是这样来实践着厌女症和同性恋憎恶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

第七章春宫画的厌女症

一,暴力·权力·财力

“女人寻求关系,男人追求占有”小仓千加子一语道破

可是,靠暴力获取并维持的权力,随着雄性动物的身体能力的降低,终有一天会被夺走。人类社会亦不例外。不过,人类社会的权力机制比动物世界更高等洗练,不仅凭身体能力,还靠智力和精神的能力来维持。即便如此,权力依然是依附于地位的,不是个人属性。离开了那个位置的人,变为“原首相”、“原总经理”,只是一个普通人。不仅如此,如果与随位落差很大,或许反会沦为被哀怜的对象。

二,通过快乐的支配

不过,在身体暴力、权力和财力之外,还有一种方式,可以将这些男人的霸权争斗化为乌有,一举逆转胜负。对于个雄性,凌驾于所有社会性资源的价值之上的、体力地位金钱都买不到的、最强有力的资源,就是通过给予快乐而达到的女性支配。

三.春宫画研究之始

福柯把“性爱术”( ars erotica)与“性科学”( scientiaexualis)区分开来,近代之后的“性( sexuality)”,意味着关于性的科学知识,是一种定义正常与异常、分辨标准与偏离的知识体系。将性提升到科学高度的是弗洛伊德,将同性恋病理化、将男根之有无的解剖学偶然变为“宿命”的罪魁祸首,正是弗洛伊德。也因为如此,女性主义者们不得不与这种“解剖学宿命( Anatomy is destiny)展开斗争出。

如果男人性支配的终点就是女人的因那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有男人感叹,“我们流汗费劲,最终不过是给女人奉献快乐而已。”

可是,“奉献”一词,含有反向支配之意,即,将女人的快乐完全置于男根的控制之下,让女人主动地服从,并将女人引入不能自控的境地。

四,男根崇拜

男根被置于快乐的中心地位,这在描绘女性同性恋的春宫画中也可以看到。我已经说过多次,但还是要再次重复:男根为快乐的中心是男人的幻想。春宫画中有描绘女人的自慰和女人之间性行为的场景。有这样一种图式,一个年轻姑娘或女佣,一边偷看主人或其他男女的性交,一边玩弄自己的性器。这里描绘的,是被异性恋触发的女人的欲望,由此暗示:自慰为得不到“正常”性交满足时的替代行为、性欲的终点应该是有对象的性交。女人的自慰场景能给消费色情制品的男人带来性刺激的原因,是画面上男根的缺失,男人可以象征性地把自己的男根代入那个缺失的位置里。

同样地,在描绘女人同性恋的春宫画中,有的画面为貌似后宫侍女的女人相互用阳具模型插入对方的阴部有时还使用两头皆为男根形状的双向阳具模型。总之,这种表象所要表达的,是“男根之不在”。为了寻求缺失的男根,女人们甚至用模型来替代,她们那种令人同情掉泪的痴态,很能刺激男人的欲望。

第八章近代的厌女症

作为文化理想的“母亲”

男人们之所以被上述那种侮辱性词汇激怒,是因为他们自己将制造出“圣女”与“娼妇的性双重标准的父权制歧视意识(参见本书第三章)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了。男人们希望自己能归属于男人共同体之中,作为“像样的男人”的条件,他们希望正式地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正因为他们自己是歧视他人的人,所以歧视性词汇才会让他们那么愤怒。

在各种表象中,“娼妇”、“未婚母亲”被描绘为“放荡”“轻浮”的女人,被指为“魔女”、“恶女”。所谓“魔女”、“恶女”,就是不服从男人的控制、在性方面过剩的女人。用当今的用语说,就是“行使性的自我决定权”的女人。如果不喜欢这种用语,可以换为“自由地使用自己的性身体的女人”。总之就是:“居然不经老子的许可!”

“自责的女儿”的登场

母亲对女儿的期待,包含着与对儿子的期待不同的两面性。母亲对女儿发出双重信息:“要像儿子一样成功”、“要成功地做一个女儿(女人)”无论哪一种,在母亲对女儿的“别像我这样“的期待中,既有自我牺牲的意味,又隐含着“让我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就是你”的暗暗谴责。

近代社会中的女人的厌女症

在《成熟与丧失》一书中,江藤以小岛信夫的小说《拥抱家庭》1988为素材,写下了一段让人不安的“神谕”:对于小说中主人公的妻子时子,“做母亲’、做女人’,是她厌恶的对象。

江藤将“女性的自我厌恶”称为“近代’给日本女性植入的最为深刻的情感”。“在某种意义上,女性的自我厌恶,可以说是所有生活在近代产业社会中的女性的普遍性情感。”[江藤,1967,1988:61)

厌女症通过比较而被强化。将两者相比,也就意味着两者是可以比较的。之所以可以比较,是因为双方具有可比的公约项。在性别和身份的差异被视为不可改变的命运来接受的世界里,有的是“区别”而非“歧视”。只有当“都是一样的人”这种可以公约的“分母”出现之后,“歧视是不应当的”的心性才会产生。性别歧视本身,并非从前不存在,但“近代”通过“比较”反过来将这种歧视强化了。所以,控诉性别歧视的女性主义,是作为近代社会的直接后果面诞生的。也正因为如此,已故的女性学先驱驹尺喜美,对“从“区别’升格为歧视”的变化表示欢迎,而不愿看到这种变化的人们,则总想把“歧视”拉回到“区别”

作为自我厌恶的厌女症

男人的厌女症,是对他者的歧视和侮辱。因为男人不必担心会成为女人,所以可以放心地将女人他者化并加以歧视。

可是,女人呢?对于女人,厌女症是对自身的厌恶。怀着自我厌恶地活下去,对任何人都是一件艰难的事。

西蒙·得·波伏娃写道,女人不是生来而是变成的。那么,女人是怎么变成女人的呢?是通过接受“女人的范畴”、通过自认“我,一个女人”而变成的。

在成为女人的时候要先将“女人”这个范睛所背负的历史性的厌女症姑且接受下来。如果满足于这个范畴所指定的位置,那么,“女人”就诞生了。可是,女性主义者,就是对那个指定位置感到不满、对厌女症不能适应的人。所以,不存在不是从厌女症出发的女性主义者。做一个女性主义者,就意味着与厌女症的纠葛和抗争。没有厌女症的女人假如那种女人真的存在的话),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成为女性主义者,有时会听到有女人号称“我从来没有拘泥过自己是女人这回事”,这种说法其实应该翻译成“我一直在回避与厌女症的正面抗争”。

将“女人”这个强制的范畴改变为选择“解放”的关键应该就在其中

第九章母亲与女儿的厌女症

作为反面教师的母亲

母亲的不如意,与自己无法改变现状的无力感混为体。母亲一边诅咒自己的人生,一边又将同样的人生强加给女几,引来女儿的憎恶。女儿一边视母亲为“不想成为那样的人”的反面教师,但同时也知道要想解除母亲的東缚必须借助他人(男人)之力,对这种只能委身他人的人生深感无力,而且,她还预感到,自己委身的那个男人,或许与不合理地支配母亲的父亲一模一样,为此面恐惧不安。

徒劳地看不到出口的无尽循环。

母亲的代价

社会上一边对成为母亲的女人道喜,不把没做母亲的女人当“成人”对待,但却一点也不去分担母亲承受的重负。女人也许为当上母亲而喜悦,但要意识到为之付出的代价之大,是在孩子出生之后。

当然,这里必须加一个条件,即,在“近代家庭”制度之下原注1)。在近代之前,支配阶层的女人只管生,孩子生下以后自然有人来养;而下层百姓家的孩子,则无需费时费心,自然就会长大。前近代的女人们,没有近代之后的女人那么多烦恼吧。而且,在一切都被决定、女儿只能有与母亲一样的人生的社会里,母亲和女儿无需相互竞争。或许可以说,前近代的女人们有苦劳,但没有苦恼。

对于自己付出的代价,母亲想让孩子来补偿。如果是儿子,补偿方式简单明快,即,出人头地,将母亲从蛮横粗暴的父亲手中拯救出来,终身恭顺孝养。在父权制度之下,母亲的最终胜利和最大报酬,就是把儿子培养成一个恋母情结的孩子,让儿子继承家业以后,自己登上“家业继承人之母”即皇太后的地位。

在最近的国家医生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中,女性占及格人数的三成左右。在这个现象背后,我看到了两代女人的执着。女儿的高等教育,没有母亲的支持是不能实现的。即使父亲说“女人不需要什么教育”,“短期大学已经够了”,但母亲也坚持抵抗,支持女儿,“虽然你父亲那么说,别担心,学费我给你出”—有这样的后援,女儿才能升入大学,女性对资格证书的热心,是出于“女孩子也应该有一技之长”的意识。在这种意识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母亲一代对现实的把握和绝望。女生进工科和经济系的很少,这是因为,母亲一代在结婚前有过办公室白领职员的经验,她们深入骨髓地懂得,在需要集体协作的职业领域,是没有女人的位置的,所以,她们劝女儿去寻求只要有了资格便能单干的职业。

随着少子化现象,女儿成了“长着女人面孔的儿子”。在只有一两个孩子的家庭里,很可能只有一个女儿或都是女几。在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教育不会有性别差异。事实上,像几子一样被期待、被精心养育、接受着像儿子一样的教育投资的女儿们为数不少。大学升学考试落榜后再次挑战的女生比率上升,也是这个原因。

可是,女儿还是与儿子不一样。女儿要回应母亲的双重期待,既要像儿子,又必须做好女儿。女性的选择可能性扩大的时代,同时也是“作为女儿”和“作为儿子”的双重负担使女儿的负荷更为沉重的时代。

母亲为女儿的幸福高兴吗

女人有两种价值。自己获取的价值和他人(男人)给予的价值。在女人的世界里,后一种价值似乎高于前一种酒井顺子的《败犬的远吠》2003一书这样告诉我们。在前种价值不能期待的时代,女人们可能还活得轻松一点。但当今的女儿们,前一种价值和后一种价值都必须满足。母亲也变得期待女儿能将两种价值都实现,有的母亲等着给结了婚的全职女儿带孩子。

同时,对于母亲,女儿仅仅实现了“自己获取的价值”,是不够的。如果女儿没有得到“他人(男人)给予的价值”,母亲的野心尚未完成。母亲之所以为母亲,是因为她实现了被男人选上的价值(即使并不满足)。如果女儿没有实现这一种价值,不管她多么能干有为,母亲也可以一生都不把她当作一个成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把女儿当成人,同时也就是确认女儿还停留在自己的领地里。没有当上母亲的女儿,即没有像自己那样背负作为母亲的辛劳的女儿,母亲决不会承认她是一个真正的成人。

母亲的嫉妒

以弗洛伊德理论来解读母女关系的最出色的著作,是竹村和子的(关于爱》C2002)-书。书中讲到,婴儿不分性别,都密切地依赖母亲。父亲的角色,是用“阉割恐惧”来分离母子。可是,女孩子本无阳具,无法阉割;更正确地说,女孩子是把阳具置于母亲腹中了,所以一出世便已经是被阉割过的了。女孩子与男孩子一样,以母亲为最初的爱恋对象,但女孩子却不能像男孩子那样,通过与父亲的同化来将母亲(那样的女人)作为欲望的对象。女孩子不但不能爱母亲,也不能爱与母亲属于同一性别(即自身性别)的对象,因此,女孩子的“爱恋对象的丧失”,较男孩子更为根源。为了忘却那种“丧失”,女孩子将“丧失对象”内化于自己身体之中。这就是“忧伤( melancholy)”即抑郁状态。“忧伤就是对所爱对象的忘却,”对于女儿,“与母亲的爱被禁止、必须将之忘却”,所以像母亲一样,即“女性性”本身就是“抑郁的”〔竹村,2002:174-176)。经竹村这么讲,我发现,被视为“女人味”的要素,比如“节谨”、“娴静”,等等,与“忧伤”何其相似。换言之,自我欲望的意识与实现,在出生之前便已受阻,这种存在就是“女人”。倘真若此,生为女人,多不合算!

母亲与女儿的和解

佐野对母亲一直抱有一个不能消释的疑念:当哥哥死去的时候,母亲一定在心中祈愿,死的是女儿就好了。佐野一直无法爱上母亲,一直怀有憎恨,同时又一直责备憎恨母亲的自己。

因为母亲既是压迫者,又是牺牲者。

我自己与母亲的和解,没有赶上母亲去世之前。在我原谅母亲、被母亲原谅之前,她已经走了。时机已经错过了吗可是,死者也会成长。女儿的母亲,存在于女儿身体之中。在与她的反复的对话中,我体内的母亲在慢慢发生变化。

无论是回应母亲的期待,还是背叛母亲的期待,只要母亲还活着,女儿就不可能逃离母亲的束缚。无论是顺从还是板逆,母亲都一直支配着女儿的人生,直到死后。女儿对母亲的怨恨,表现为自责和自我厌恶。女儿无法喜欢不能爱上母亲的自己,因为母亲和女儿互为分身。对于女儿,厌女症总是包括母亲在内的自我厌恶,

有解决办法吗?正如信田所言,母亲向女儿,女儿向母亲,相互告诉对方,“我不是你“我们只能从这里开始。

第十章“父亲的女儿”的厌女症

作为父权制代理人的母亲

再重复一遍,所谓厌女症,就是男人的女性蔑视、女人的自我厌恶的代名词。

在父母教育投资偏向儿子的父权制社会中,丈夫的平均学历高于妻子,但这不是本人能力的问题,不过是性别差异的结果。可在具体的夫妻之间,却表现为个人间的权力关系。男人们忘记了,之所以选了“你这个盘货”为妻,正因为是“蠢货”才选的,选择“聪明女人(此处仅指学历与自己同等或超过自己的女人)”的念头,压根儿从来就没有。

“家庭暴力( domestic violence)”的定义,在2004年防止家庭暴力法得到修正以后,不但指身体虐待、经济虐待,还包括精神虐待在内。比如,即使没有直接的拳打脚踢,但在日常生活中,丈夫经常性地礴骂妻子“你这个蠢货”、“什么事也做不成”“没趣的女人”,这种行为就称为“虐待”。被虐待的方,变得自轻自贱,陷入无力感,被夺去自信心,失去生活下去的力量。“家庭暴力”的这种定义扩展,会让许多女性“恍然大悟”吧,“原来,我结婚以来一直都在受虐待啊。

古希腊悲剧的主人公厄勒克特拉,常被当作俄狄浦斯的女性版。

/作为“诱惑者”的女儿

可是,父亲与女儿的关系,不仅仅只是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而是具有两面性。作为孩子,女儿是绝对的弱者,比儿子更弱的弱者;但儿子与父亲存在竞争对抗的关系,而女儿却成为父亲的“诱惑者”。更准确地说,是被父亲制造成“诱惑者”。对于父亲,女儿既是自己的分身,是最爱的异性,但同时她的身体又是被严禁接触的。所以,女儿对父亲是伴随禁忌的充满魅惑的对象。

对父亲来说,女儿是既属于自己但又决不能碰触的异性。当我的一位同龄男性当上父亲时,我曾听他抱着还在吃奶的女儿说,“谁要是夺去了我女儿的处女身,我就宰了他。”父亲对女儿的“拥有与禁忌”的悖论困境,没有比这位父亲的话表达得更充分的了。

女儿才是“至高的恋人”。比起妻子,更愿把女儿放在身边。要是可能,与女儿交媾成双,自闭在无底的黑洞中,享受无上的幸福,成为女儿“一生唯一的男人”。这,不是父权制下男人们的一种“终极梦想”吗?

可是,这种写起来就让人浑身不快的“梦想”不单单只是“梦”。不绝如缕的父亲对孩子的性侵犯事件,让我们看到这种禁忌的被侵犯是何等容易。

谷崎润郎的小说《痴人之爱》19250原注5),可称日本版“皮格马利翁小说”描写了一个原本无依无靠的弱女子后来将有养育之恩的男人随心所欲地操纵于掌中的故事。

向“父亲”的复仇

社会心理学家埃利克·埃里克森( Erik Erikson),早已指出这个问题,他把这种机制称为“自我身份确认的否定性形成”。他注意到,在青春期少女的“自我身份认同扩散综合症”中,可以看到她们的带着绝望感的尝试,有的少女走向卖淫,通过越轨行为来惩罚“什么也不是的自己”,从而确认“还是点儿什么的自己”。他还注意到,这些少女大多出身于牧师、教师类家庭,父亲有权威性和压制倾向,在父亲面前弱小无力的她们,通过自伤自罚向父亲复仇。

第十一章女校文化与厌女症

男人视界中的死角

一起过最好,只是对你们男人面言吧。”我本想当场回敬过去,但总没能说出来,暧昧地微笑着的脸,肌肉渐渐僵硬。我原想告诉他们,“女人早就开始建构无需男人的女人世界了,只不过在你的视界中成了死角,你没看见而已。”但又嫌说起来麻烦,便沉默了。

说“因为怕痛所以讨厌生孩子”,是为了让人摇头“女人的理由就这么无聊”她的真正的真心话,应该是“不需要也不想要孩子”,面这才是真正的“禁忌”。因为,不想要孩子的女人,一直被视为没有做女人的资格。在报纸的随笔和投稿栏里,应有的话语是,“无论怎样的阵痛,一看到孩子的险庞,顿时烟消云散。”讨厌孩子的女人,是丧失了母性的缺陷品,一旦做了母亲,想法自然会变一一应该如此。

女校价值的再发现

白井的研究,虽然单纯,但着眼点很好,出示不容置疑的实证数据,极具说服力。她还从其他数据发现了,在男女生共处的场面,女生倾向于退居辅助位置。节制、客气、为他人着想…,所谓的“女性美德。

女校文化的双重标准

即,女人有两种价值,一种是靠自己挣来的,另种是被他人(=男人)赋予的,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所以,没结婚的女人被称为“败犬”。因为,结婚是女人被男人选上的登记证。

作为生存策略的“山姥假皮”

所谓“披上山姥的假皮”,就是能跟同学有这种对话,能把自己当作笑料。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便无法在女校文化中生存下去。女校文化的“默契共识”中,隐含着这种“规则”本来,这是不能泄漏给外面世界的。

比如,和同学之间可能会有这样的对话。“纪香,好羡慕你啊,将来你会当上模特儿吧,还能跟超级有钱人结婚呢。”“说什么呀,我怎么可能!就在前几天,我在车站的立食荞面店里站着呼呼地大吃面条的时候,被班主任老师撞见了你知道吗?那家伙的皮包里装着漫画周刊《少年Jump》呢。我跟他做了个交易,不公开宣扬。”

“笑料”与“问题

精神科医生斋藤环在《家庭的痕迹》20060一书中有对酒井顺子的《败犬的远吠》的评论。他“诊断”到,酒井将结婚(=被男人选上)这种男人的价值观置于最上位,表明“败犬”终归为一种羨慕男人(弗洛伊德的用语即“羡慕阳具”)的症候。

我在对斋藤那本书的书评里反驳了他。“败犬”一词,显然是一种自嘲。在同龄人口中,“雄败犬”比“雌败犬”数量更多,但他们却保持沉默和不在场,不来参与这个“败犬争论”。这个事实表明,他们才是把结婚这个男人的价值观内在化了,因此,他们才是真正的“败犬症候”。

第十二章“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一)

1在家庭中处于最弱者地位的女儿其攻击并不直接指向强者父母亲弱者的攻击,只是指向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不能反抗,是比自己更弱的弱者,是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领地。相反,几子的攻击性,通常表现为更单纯的“他罚”或对他者的伤害,两者形成鲜明对照。从这个角度来看,将自己身体如同扔进阴水沟一般交给男人的越轨行为(包括卖娟在内),便可被解释为与厌食症、割腕等具有相同性质的自伤行为。

“平等法”之后的女人,必须取得作为个人的成功和作为女人的成功,若没将两者都实现,决不能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成人女性。

第十三章“东电女职员的厌女症(之二)

乔凡娜·弗兰卡·德拉·科斯塔( Giovanna Franca Dalla Costa)在《爱的劳动》( The Work of Low)991一书中尖锐地指出,妻子的性是“无偿劳动”原注2)。与不能对丈夫说不的妻子们相比,决不白白地让男人们干的姐妓,是拒绝男人剥削的有尊严的独立之人,这时,娟妓给自己标的价,同时也就是给男人标的价。“你要不甩出这么多钞票来打我的脸,你就别想随便把我怎么样。”性的价格,对姐妓和对嫖客,意义不同。

二战时的军队慰安所,被士兵们称为“b屋”,朝鲜慰安如的地方被称为“朝鲜bi屋”,中国慰安妇的地方被称为“支那bi屋”。据说,“bi”在中文里是指女性性器官的俗语,不知是否可信。那里不像妓院,不要求女人有性技,女人只是一个性器官,把前一个男人的精液冲洗之后躺在那里就够了。慰安妇,被剥夺了一切人格,仅仅只是一个性器官。“bi屋”词,传达出战场的残酷。在那种时候,男人,同样也被还原成了一个男性性器官。

桐野借小说中一位主人公之口说,“女人卖身的理由,只有一个对这个世界的仇恨,”把变丑了的自己暴露出来,让男人来买,向自己、向这个世界复仇。”(2006:下443)其实,勿需使用“这个世界”之类的委婉表达,直接说“男人”就够了。

娼妓憎恶男人,同时,男人也不能不憎恶妓,两种憎恶性质不同。桐野还让一位主人公说,“男人其实憎恨卖身的女人。卖身女人也憎恨买自己的男人。”桐野,2006:下332

一面将女人还原为性器官,一面又不得不依赖女人来满足欲望—对男人性欲的这种作茧自缚的构造,最诅咒的是男人自己吧。

名流富人们原注4,或者叫高级应召女郎,或者用钱买模特女艺人。如果我们把这种行为视作他们给自己性欲所标的价,就很好理解了。他们通过显示(自己说给自己听)我只对带有附加价值的女人发情”,来向自己(和其他男人)证明,自己的性欲与那些“不花钱的性欲”不一样(自己的性欲才是高级的)。

女人的存在价值

中村乌萨吉在《我”之病》一书中,用了整整一章来谈“东电女职员之病”。其中有一句,“不能刺激我的欲望的女人,没有存在的价值。”〔中村,2006:160这句话把男人对女人的“性的认可”,表达得简要精到,无懈可击。

一种单纯之至的命题:“女人的存在价值,就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由此看来,小仓千加子在《性的心理学》一书中对女人“思春期”所下的定义,堪称名言。她说,所谓“思春期”,便是“意识到自己身体并非自身之物而是被他人观看成为他人快乐道具的时期”[小仓,2001:3]。成为男人的欲望对象时,女人就“成为女人”。与年龄无关。当不再是男人的欲望对象,女人就“不是女人”了。这个命题的过于直白易懂,几乎今我晕倒。

第十四章女人的厌女症/厌女症的女人

两种“例外”策略

为此,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被男人当作“名誉男人”来对待,即成为“女强人”的策略。另一种是自动退出“女人”的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即“丑女”策略。或许可说,前一种是“往上走”的策略,后一种往下退”的策略。

林真理子的位置

我在女子短期大学任教时,每次上课都向女学生们做一些简单的问卷调查。有一次提出的问题是,“生为女人,是賺还是亏?”大多数回答很天真单纯,比如,“去迪斯科舞厅跳舞只要半价,所以是赚。”约会时能让男朋友付钱,所以是赚。”在这些答卷中,有一个学生的回答,刺痛了我,让我忘不了。

她说,“我生得很丑,这种问题与我无关。”

的确,无论是赚是亏,前提都是要置身于“女人”的范畴之中。而成为“女人”,是有条件的。“女人”的条件,是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没满足这个条件的,便不是“女人”。绝经的女人不是女人。失去乳房子宫的女人不是女人。丑女不是女人。等等。这些女人,都被逐出“女人”的范畴。

女人何时成为“女人”?“女孩”成为“女人”的变身时期,是思春期。小仓千加子对“思春期”下的精彩定义,换我的话来说,即:当自觉意识到自己身体成为男人性欲望的对象时,便是少女思春期的开始,与年龄无关。所以,有7岁便知媚态而步入思春期的少女。从那以后,在漫长的人生中,女人的身体便一直经受被男人视线的估价。据说,有位患厌食症的女性,进入30岁后,感觉自己身体已经对男人失去了价值,她便开始放心地吃,终于长胖了。对于她,年龄与体重,都成了退出“女人”范畴的策略。

女人间的竞争关系

说起林真理子,我就会想起以辛辣尖锐的评论而闻名的文艺评论家斋藤美奈子对她的评价。斋藤在《文坛偶像论》(2002)一书中说,林真理子的功绩在于把女人的“嫉妒、妒恨”成功地作品化。“嫉妒、妒恨”被视为女人的属性,很丑,因为那是割裂女人之间的纽带、排挤对方、自己往上爬的欲望。“嫉妒、妒恨”,男人当然也有,可对于女人,那是围绕女人的归属即“被男人选上”而展开的争斗,这是男女之间的决定性不同。

第十五章权力的色情化

夫妻关系的色情化

夫妻之间存在“性交义务”,是在近代婚姻法之后,不,这个说法不准确。实际上,“性交义务”,并没有作为婚烟的必要条件写进法律条文之中(所以实在没必要对现在的“无性夫妻”大惊小怪),不过,夫妻离婚时,“对方不接受性交的要求”,被视为正当的离婚理由。我们只是从这种司法判断的实例,反向推定“性交义务”的存在。当然,仅止于“性交义务”,并非“给予性满足的义务”…

这种现象可以称为“夫妻关系的性化( sexualization)“,不过,我个人更倾向于使用“夫妻关系的色情化eroticization)”这一用语。因为我感到,夫委间的性不但被特权化了,还有一个重大变化,是夫妻之间的性被“色情化( eroticize)”了。谈论“快乐”的话语,由此登场。

权力对性的控制,通过对快乐的管理来达成,即“权力的色情化”,这才是核心所在。福柯称为“权力的感官化( sensualization of power)”,此处的“感官( sense)”,别无他义,直指“色情感官( erotic sense)。

快乐与权力,既非互不相容,亦非相互排斥。两者相互追逐、重叠、强化。通过煽情与发情的复杂机制和装置,两者连为一体。 ——福柯

“隐私”的词源,来自拉丁语的“被剥夺的”一词。被剥夺了公共权利的领域,转为拒绝公共权力介入的领域,即私人领域。可同时,这个私人领域又成为公权无法抵达的黑箱、公法无力进入的不法地带[ Kerber,198;上野,2006a原注5)。由此,父权支配、妻儿服从的“家庭的黑洞”,得以形成。关于这个问题,在近代家庭史领域有详细研究。于是,所谓隐私”,对于强者,意味着不受公共权力牵制、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间;而对弱者,则成为得不到第三者的介入和保护充满恐惧、必须服从的场所隐私”所保护的,是谁?是强者。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性的弱势人群,如此回答。

性满足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间的契约关系所能决定的,仅止于性行为的权利与义务,至于“性满足”的权利与义务,则不被提及。事实上,在西欧中世纪的夫妻关系指南书中,虽然写有夫妻之间的性交义务,但那是怀孕生育的手段,伴随性行为的快乐,则应当尽可能减少到最低程度。正因为如此,可能怀孕的异性间性器官接触的性行为得到奖励,而避孕或不能怀孕的肛门性交被视为背叛上帝的行为,口交、前戏也被压抑禁止。

假如夫妻间的性交直是最上等的快乐,那么,丈夫就不应该去寻妓了吧。在明治时期的性生活指南书籍中,著者们反复陈说,与娼妓的性交,只是将手换为阴道的自慰,实为劣质寡味的行为〔上野,1990534。这也意味着,如果丈夫外出寻妓,那是因为妻子的性服务不够。同时,假如妻子真从丈夫的性爱中得到了满足,她就不会由于性需求的不满而患歌斯底里,她就应该尽心尽力伺候丈夫吧。在快乐的市场上,本应“良币驱逐劣币”…

快乐取代权力,可以实现终极的男性支配。可是,对于“权力的色情化”,我们不应该理解为“色情取代了权力”,正解应该是,“权力以色情的形式出现”,或者,反之,“色情以权力的形式出现”,“权力的色情化”一语所表达的,便是这样种“性的近代”的形态。

施虐/受虐的诞生

性与暴力有一个共通之处,两者皆为卸下自我防卫的安全装置、失去常态地过度近距离地接触对方身体。我们知道,暴力的快感可能唤起性的快感,反之亦然。

虐待狂( sadis)一词据称源自萨德侯爵之名,萨德将施虑与受虐带入性爱中时,他并非只谈施虐一方的快乐,在关于“鬼畜系”色情制品的论述中,我已经谈过(参见第五章)施虐者通过与受虐者的痛苦的同化而使快乐加深。所以,虐待狂有施虐与受虐的双重快感是理所当然的。施虐者与受虐者不能截然分开,施虐者可以在想象中与受虐者同化,两者之间能轻易地转换角色。在有复数行为者参与的社会性活动中,各人按照一定的规则扮演自己的角色。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亦然。同时,正因为这是一种角色的扮演,所以,扮演者的角色是可以相互转换的。性关系也不例外不过,当施虐/受虐的快乐与性别结合起来之后,男人以施虐为快乐,女人以受虐为快乐,通往快乐的路径就这样被规定和确立起来了。然后,我们习惯性地说,“男人的性是能动的/女人的性是被动的。”

性的“去自然化”

柯林·威尔森( Colin Wilson)在论及连续强奸杀人犯“开膛手杰克( Jack the Ripper)”时,谈到了发生在十多岁的少年少女之间的类似的杀人事件,在英国的一个小镇,少年用刀乱捅他曾喜欢的少女,杀死了她。威尔森解释道,如果这位少年已经知道性,他就不会用刀去捅少女,而是插入阳具。

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是,性现象具有多面性,从暴力、施虐到爱恋、亲密,跨度很大。因此,在性现象中,不存在“本质”。也就是说,“性本来是具有攻击性的”,“性(应该)是亲密情感的表达”,均仅为一种规范命题。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与性优先地结合的某一特定物的可能性,即,什么东西最容易与性合为一体。我受福柯启示而使用的“权力的色情化”这一用语,则指在近代社会中,色情与不对称的社会性别关系即权力关系相结合的现象。“社会性别( gender)”为一种表示权力关系的用语,这点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

需要强调的是,色情本来并没有与性别关系结合的必要,同样,性别关系也完全没有一定成为色情关系的必然性古希腊的色情关系存在于同性之间,与之相比,夫妻关系更接近支配与所有的关系。在性别关系中,夫妻关系被特权化,是在中世纪末期以后;即便在那时,色情也还没有进入夫妻的性关系之中。在中世纪欧洲的骑士道恋爱中,浪漫恋爱的对象为已婚女性。而在近世日本的“色道”中,色情则存在于夫妻关系之外。

“身体化”的生活习惯

俵蘭子,曾经是“自立女人”的一个范本,她在一篇随笔里写过与前夫俵孝太郎离婚的始末。当她作为记者初出茅庐时,投到权威评论家俵孝太郎的门下当弟子,她像海绵样贪婪地吸收他的一切。他爱上了那个她,两人结婚了。后来,当她回想两人的夫妻关系时,她说那是一种“师徒关系”可是,随着她作为记者崭露头角,师徒关系开始倾斜。他有了年轻的情人,离开了她。在她眼中,他是在与别的女性重复当年与自己之间的师徒关系。的确,变了的是妻子一方没变的是丈夫。男人只能爱上处于自己指导之下、让自已立于优势的女人,不过这完全没必要用遗传基因荷尔蒙之类来解释,女人一方也曾经体味过“被支配被指导”的快感,后来才从中“毕业”,并非单方面的受害者。

当今的皇太子在娶雅子为妻的时候,媒体报道,他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将竭尽一生全力保护你。”这句话,当时击中了多少日本女性的心!如果你也是被这句话击中过的女人中的一个,那证明你也是将“权力的色情化”身体化了的一个女人。“保护”,意味着将人关进围栏之中,终生支配。无论那个围栏是温室还是监狱,无甚区别。果然,等在雅子前面的,正是不折不扣的“被因之人”的现实。而且,当一个男人保护”女人时,他的外敌常常是比自己更强有力的其他男人。“保护”,不过是“所有”的另一种表达,却成了“爱”的代名词,这正是“权力的色情化”。我没有嘲笑皇太子的意思。年轻的皇太子,应该是真心地用这个词来表达他的诚实的爱,可是,“保护”一词的含义,很明白地显示,男人的爱,只能以所有与支配的形式来表现。

第十六章厌女症能够超越吗

厌女症的理论装置

我一直以为,男人是在与女人的“对偶”的关系中“成为男人”的。错了。男人是通过与男人集团的同化而“成为男人”的。

让一个男人“成为男人”的,是其他男人;承认一个男人“成了男人”的,也是其他男人。女人至多不过是男人“成为男人”的道具,或作为“成了男人”的证明伴随而来的报酬奖赏而已。

与此相反,让女人“成为女人”的,是男人:证明一个女人成了女人”的,也是男人。

对“成为男人”与“成为女人”这个压倒性地不对称的机制,伊芙·塞吉维克在《男人之间》一书中,用醒人耳目的理论装置做出了精彩的解说。关于异性恋秩序、男人之间的权力与欲望、同性恋憎恶、社会性别的非对称性、女性歧视等一系列现象之间的关联,没有比塞吉维克的理论解说得更明晓易懂的了。喔,原来如此,对,就是这样的。我在朦胧中的感觉,她给出了概念,即,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homosocial)、同性恋憎恶( homophobia)与厌女症( misogyny)的三项配套机制(参见第二章)。

概念只是概念,不是现实但概念能够成为说明和解释现实的有力武器。有了厌女症的概念,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喜欢女人”的男人其实蔑视女人,为什么男人寻求比自己劣等的女人。

对于男人,异性恋秩序,是一种证明男人为性主体的装置。在异性恋的装置之下,男人与女人并非对等的一“对”。男人处于性欲望主体的位置,女人处于性欲望客体的位置,这个关系在男女之间是不对称的。异性恋秩序是一种“命令”,要求男人不得以同性男人为性欲望的对象,他的性欲望对象只能是“非男人《即女人)”。反过来说,被男人视为性欲望对象的人,便成为“非男人=女人”。如果那个对象是男人,他便被女性化,被视为“像女人一样的男人”。在这里,“女人”的定义就是男人性欲望的客体。因此,不能唤起男人性欲望的女人,在定义上便“不是女人”。

男性同性社会性共同体,指相互承认对方为“性主体”的男人之间的集团。被这个集团排除在外的人、其存在理由仅为被男人欲求和拥有的人,则被给予“女人”之名。那么,男人集团的成员,将女人视为比自己低劣一等,便是理所当然。

所以,异性恋秩序的核心为厌女症,就完全不奇怪。因为,唯有“不是女人”的自我身份认定,支撑着男人们的“男人气”。一个男人,只有把女人当作性的客体证明自己已经成为性的主体之后,他才能得到同性集团的认可,获取进入男人共同体的正式成员资格。众所周知,轮奸是与性欲无关的集体行为,一种验证男人气的仪式。

这个概念图的优点,是同时可以回答“女性之间是否也存在同性社会性组带”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可与男性共同体相比的同性社会性组带,在女人之间是不存在的。

只要性别关系中还存在权力的不对称,女性之间的纽带,即使存在,也与男人之间的组带不可同日而语。因为,通过与同性集团的同化所能得到的权力资源,男性集团与女性集团相比,多寡之差是压倒性的。谁愿意主动去与处于劣势的集团同化呢?即使女性的同性社会性欲望与同性恋之间有连续性,那也只是一种甘居劣势的不利的选择。与之相比,女人不如接受性欲望客体的角色,归属于男性集团,通过这种途径去寻求权力资源的分配,虽然这个途径只是间接的,但效率却远远更高。只要女人还是被置于围绕男人(被男人选上)的潜在竞争关系之中,女性之间的同性社会性组带,即使存在,也是很脆弱的吧。这正可以解释,女人的嫉妒,为什么不是对背叛了自己的男人,而是指向同性的女人。

“性的近代”

日号)对封面人物韩国影星李秉宪( Lee Byung-hun)的采访文章。“我想远离比我还能喝酒的我说不过的女性。因为女性我想自己来保护。”好像能把身边的男人都打败似的女人,很恐怖,不太喜欢(笑)。”他的这些话,等于在坦白:在女强人面前,他就会阳痿。他的“女性我想自己来保护”一语,不过是“占有”欲望的委婉修辞而已,实质是把比自己劣等的女人围人自己领地之内的赤裸裸的占有欲。

而且,他还亲切地为我加上了这么一句话,“要是和自己的朋友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的正是吉拉尔的“欲望三角形”。他的话我们应该做如下解读才正确。这里设想的,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孩碰巧正是好友之爱的场合,相反,好友是自己爱恋尊敬、渴望同化的对象,正因为是这样的好友所爱的女性,所以自己也爱上。这时,是为了女性与好友成为竞争对手呢?还是优先男人之间的友情而放弃呢?不到那个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男人常常会恋慕“好友的恋人”、“老师的妻子”、“领主的夫人”,等等,毫不奇怪。中世纪的骑士道恋爱,对象是不能到手的已婚贵妇人,而这正是浪漫恋爱的原型。那个女人之所以有价值,无他,只因为是上司之妻。研究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乔治·杜比 Duby et Perrot,1991)揭示出,骑士道恋爱的一个功能是,通过崇拜同一个女性,使骑士团这个男性共同体的组带得以维持和强化。

韩国影星李秉宪的话,可以解释为与尚存征兵制的韩国社会很相符的男人气十足的发言。可是,果访他的《周刊朝日》的貌似年轻的女编辑,对这位影星的发言,是赞叹和陶醉。由此,我不得不再次确认,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塞吉维克从19世纪的英国发现的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和厌女症,依然还在历史的保鲜期内,尚未失效。

超越厌女症

关于超越了厌女症的未来世界,就像马克思关于废除了阶级的未来世界所言,我们只能说:

“由于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

超越厌女症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女人的路径,一条是男人的路径。

关于前一条路径,我要对一个广泛流通的误解作出解即“女性主义者也有厌女症”之说。对于此说,我们点头称是即可,没有任何否定的理由。原因之一,生于长于这个厌女症的社会,不被厌女症侵染的女人,恐怕不存在。原因之二,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那样的女人如果有的话),那她就不存在斗争的对象,也就失去成为女性主义者的理由了。如果有女人自身完全不存在厌女症,只为改变社会面斗争,那么,女性主义就不再是“自我解放的思想”,而只是“改变社会”的道具。这样的斗争,只是一种“强加的正义”,几乎可称不同文化的碰撞,两者之间不但不能对话,反而会以多数派对少数派的压抑和排除而告终吧。本来,何为厌女症,只有知道的人才能判定。许多女人,正是因为知道了何为厌女症,才对此感到愤怒和痛苦。

男人的自我厌恶

森冈自述,“我是女性主义的产儿,毫无疑问,属于被女性主义思想唤醒的一代。”(7)一夕一又7-,2010:147这么自我认定的森冈断言,““男人固有的性的痛苦和苦恼,是存在的。”71一夕一71-,2010:156“作为一个男人,明明在恋爱、性爱、性等方面伤痕累累却要装做什么痛感也没有,说自己是无伤的加害者,一直就这么欺骗自己,以这种方式让自己去适应社会构造。我意识到这一点,用了很长的时间。”

森冈说,男人的自我厌恶有两点,一是“目找舍认身体蔑视”。关于男女在身体异化间题上的差异,我曾经提出过一个对比图式:女人是“朝向身体的异化”,男人是“远离身体的异化”。森冈说的男人的“身体蔑视”,与那个图式相符。借用提倡身体史的获野美穗的精彩表达就是,女人被视为“身体度”高于男人。另一种表达为,女人从属于身体,男人支配身体。所以,女人终身诅咒自己为身体的奴隶,而男人则终身偿还将身体他者化的代价。男人对身体的厌恶,可称身为男人的宿疴。

在这背后,存在若近代主体的形而上学,即我们熟知的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精神与身体的两项对立。男人锤炼身体损伤身体,是因为他们将自己身体彻底地他者化了,他们被迫要显示,自已是身体的主人,即主体=自我。与精神相比,身体处于劣位,所以,性欲,这身体的欲望,便被视为“肮脏”,而那种欲望又只能通过更劣等的女人才能满足,男人对身体的诅咒,当然只会越来越深。

男人对身体的自我厌恶,也表现为“去身体化”即脱离自己身体的愿望。这种欲望有时表现为向女人身体的同化或许,男人的“女装趣味”,其实是向理想中的身体同化的涡求,而非性别越界的愿望。大塚英志在解说M君的幼女碎尸事件时说,M君“怀有想变成少女的愿望”,大塚的断定并无依糇,但我却有种不可思议的现实感,也许就缘于此。

男人也有自我厌恶。的确如此吧。可是,男人的自我厌恶应该有两种。一种是对“身为男人”的厌恶,另一种是对“不够男人”的厌恶。森冈的论述没有将这两种自我厌意区分开来。这两种自我厌恶,不但似是而非,更重要的,是所指方向完全相反。

男性学指出,男人也为性别的束缚而受苦,但是,那不是后一种自我厌恶即“不够男人”的痛苦吗?性弱者、不受女人喜欢、无业、自闭等等所谓的“男性问题”,表现出的是对偏离男性集团“规格”的恐怖和痛苦。“偏离规格”的男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日益走向孤立,是能够理解的。被同性集团排除的“没能成为男人”的人们,相互之间不可能团结。

当然,女人同样有对“偏离规格”的恐惧和痛苦。减肥、不孕治疗、“败犬”恐惧,等等。可是,当她们成功地克服恐惧达到“规格”时,她们方才知道自己陷入了厌女症之中,为之愕然,不能不自我厌恶。“规格外”的女人们,一面与自我厌恶做斗争,一面争取和其他女人的团结。这,就是女性主义因为她们深知自我厌恶的普遍性。

森冈指出的男性的自我厌恶,的确有深度,触及到了男性性的根基。他谈到了男性性与暴力的结合。暴力,以恐怖为名,是一种解除了自我防卫的与他者身体的过剩关系。男人在与他者身体发生暴力关系以前,应该先是对自己身体的暴力吧,这一方面表现为不顾身体安全的鲁葬或勇气,另方面表现为酒精中毒、毒品中毒等慢性自杀。对身体的过度关注,被视为“懦弱”、“像个女人”等男人气的欠缺。无论走向哪一方,等在男人前面的,都是“自我厌恶”。可以想见,对于男人,无论“是男人”或“不是男人”,都是充满痛苦的经验吧。

另外,关于男同性恋者,有个问题是,他们被视为“不是男人”、“女人一样的男人”,一直被女性化,那么,男同性恋者就可以说是克服了厌女症的男人吗?其实,“变得不是男人”,并不等于“成为同性恋”,同性恋的男性是否克服了厌女症,我不知道。不过,塞吉维克指出,女性主义者对同性恋运动的理解,基于两种错误的前提,“一种是,同性恋者与所有女性可以超越时代地自然地共同斗争,(中略)两者的利害关系在本质上能够达成一致;另一种前提是,男性同性恋者为厌女症的化身,是厌女症的人格化表现,也是厌女症的结果,甚至是厌女症的首要原因,” SEdgwick,1985)她又说,“我相信这两种看法都是错误的”在我看来,这两种极端的看法,可能都有儿分正确,也都有几分错误。

以前,我对“男同性恋者与女性主义者是否能共同斗争”的问题,曾经回答过:“能,但有一个条件,如果不是厌女症的男同性恋者。”现在,可以再加一句,“无论性取向如何,如果不是厌女症的男人。”不过,因为女性主义者本身尚未能脱离厌女症,所以,应该更慎重地表达为,“如果是与厌女症做斗争的男人。

的确如此。借助塞吉维克的概念展开论述的我的这本书,希望也能为此助一臂之力。因为,本书最根本的论题,就是“何为男人”的问题。

对于女人,女性主义是与自我和解之途。对于男人,与自我和解的道路,也不应该没有吧。和女人一样,那应该是与“自我厌恶”的斗争。不过,为男人指出道路的任务,已经不该由女人来承担了。

年度图书 历史/文化 年度图书 社会/科学 年度图书 外文小说
©2024-2025 vim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