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啃,因为用语略科班。但是水平够高,思考够多,作为学生接触到了很多从业者或利益相关者在实践中才接触得到的问题。
以前更多的从金融角度思考房地产问题,现在补充或深钻了土地作为广义垄断性资源以及土地财政(出让金、资金流转、资源配置等)的角度。受益匪浅。但是补充的角度越多,就越发现的确积重难返了。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过度土地城市化与不完全人口城市化”、“征地制度改革进程缓慢”、“浙江模式”、“重庆地票”。
和爸爸的交流中又补充了“退林还耕”的由出和实际操作情况。
非常非常感谢陶先生,没有消极的抱怨,没有感性的唱衰,有的只是理性的文字和所有社科人都具有的热切。我始终认为读完专业类书籍后读者对作者怀有的感激便是对作者最大的肯定。
最后记录下陶先生在结语中的一段话:““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发展模式,已经造就了一个非常强大且还在不断自我强化的博弈模式和利益格局,即使主要参与方,尤其是在招商引资上不断进行“逐底式”竞争的地方政府,都已看到了这个博弈本身的不可持续性,但任何一方都没有积极性,更缺乏足够的力量跳出困局。”
关于浙江模式:
作者对“浙江模式”的评价非常高(简单来说就是土地整理折抵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土地发展权交易等)并希望总结后进行全面推广,建立完整的交易和监管机制。该路径于2007年被中央叫停,2009年被全面终止。
下面记录我对“浙江模式”的担心:
我担心的一个问题是由于本身地区间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前置发展情况的不均衡,导致的招商规模、地区吸引力都有明显差距,那么如果将土地交易权全面市场化,会不会出现过量的土地职能的集中的情况?
拿江苏举例,如果放开土地发展权交易,那么会不会出现苏北耕地集中、苏南商区和工业区集中的情况?
出现连片农耕区,如果参照北美来看的话,确实发展大型现代农场是一条路径。但是大陆的人地关系太特殊,考虑人口密度、小农思想等;其次,城镇化率也不可能单纯为了响应这个政策而暴增;再次,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严重限制土地发展权交易后造成的人员跨区流动。所以不适合我国国情。
简单一句话,“浙江模式”若在全国铺开,是否会造成严重的发展不均?特别是扶贫地区(当然现在没这一说了),地方政府是否会为了眼前的利益出卖本地的发展潜力,造成工业和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滞后?
这一点上,对“浙江模式”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