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教授的《人地之间》与周其仁教授的《城乡中国》都探讨了当前中国城乡土地制度的问题并给出了政策建议,虽然看似截然不同(周教授认为要给农村集体土地更大的权利,陶教授则认为应该逐步推动农村土地国有化),实则殊途同归——本质上都是为了赋予农民平等的权利。
周教授在《城乡中国》中说,中国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就是“集体制下的农民产权的再界定”。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唯有扩大农民的权利,才能增加农民的利益,“往未来看,要争取农民人均再增加、再倍增,究竟是继续给农民权利,还是不给农民权利”已经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这里面分歧最大的,也就是当下包括农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建设用地,究竟要不要给农民更大的权利?周教授强调,这里所说“更大的权利”,无非就是同地同权的“平等权利”——城镇居民的房屋土地可转让、可入市、可抵押、可分享升值(也承担贬值),农村居民的房屋土地也应该可转让、可入市、可抵押、可分享升值与贬值。
陶然教授提出的“集体土地国有化”主张乍一看很容易被误读,但他强调,在逐步推动农村土地国有化的同时必须“赋予农民对土地的永久使用权,明确界定转让权、交易权、出租权、继承权、抵押权这五项权能”。由此不难看出,这一“国有化”主张所针对的是城市的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权利不平等的问题,绝不是剥夺农民权利。而且,陶教授反复强调,他的主张与一刀切地依靠一道行政命令直接宣布农村土地国有化不同,必须以农民的自愿为前提,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引导农村土地走向渐进式国有化。也就是说,“国有化”在这里不是目标,而是方法,其目标是对农民实现土地赋权。
总之,两位教授都是在不触碰土地产权私有化的现实提前下,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权利,在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实现平等的土地权利。
当然,陶教授并非意识不到其中的风险,“本已强势的政府可能进一步侵蚀农民土地权利”。正如周教授也承认,农地入市改革也有风险,“最集中的一点,是行政权力纠缠土地转让权的发育,一不小心这里那里就可能以改革的名义‘强权夺地’。”
但是,正如周教授强调,要区分清楚,“问题的要害是权力不受约束,是不是允许农地入市,权力之手都可能搞名堂。事实上,在‘政府一手征地、一手卖地’的现行体制下,以行政权力侵犯农民正当财产权利的勾当也并不罕见。”因此,“唯有把产权改革与约束权力的其他改革结合起来推进,才是‘新土改’的正道。”
上述对比只是其中两部著作中很少一部分内容,两位教授关于土地改革的有些观点不尽相同(尤其是关于“土地涨价要归公”的讨论),但都为推动城乡公平发展与公正社会转型提出了在我看来是殊途同归的真知灼见。两部作品都值得诚意推荐,兼听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