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脱帽致敬。我真的有经常戴帽子。
这本略萨的小说不免令人浮想联翩,以至于必须刹车,否则就会像安布罗修开的“山中闪电”一样
抛锚。
可能涉世未深的读者会觉得主人公小萨太悬浮了,不真实,哪有那么“作”的人呢?他明明是个出身
在大资产阶级之家的公子哥,是个富二代,却抛弃家业非要过浑浑噩噩的苦日子,何苦来哉?
但如果把小萨和阿玛莉亚放在一起理解,就会读出另一种味道来。
这两个人就像硬币的两面,他们实际上是一体的,是人生的两个形态。
小萨想要逃离家庭的所有,以此来获得他潜意识里寻求的某种“自由”;而阿玛莉亚永远把自己的
幸福寄托在和男人组成家庭上。
家庭的背后是秘鲁的社会。
小萨在接踵而来的“悲剧”里不断确信和加深了自己逃离家庭的正确性,尽管他既没有勇气追寻信
仰,也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选择,他接受了自己的“倒霉”,显然“倒霉”是秘鲁绝大多数人的命运,
因为秘鲁社会的上层“”掠食者”通过制造“倒霉”来获利,“倒霉”是他们的养料,是他们的氧气和美食。
小萨以虚无对抗虚无,他从虚无的哲学里看到了哈柯沃和阿伊达所谓“信仰”的“虚无”,他近乎本能地
察觉到“卡魏德”在秘鲁有点说不上来的“不对”,这一切只会变成一种“倒霉”。
圣马可大学里学生们天真的“卡魏德”活动被堂卡约扼杀在摇篮里,此后小萨更是以虚无对抗虚无,
他再也不关心政治,更坚定地对个人的发家致富或是回家做富贵少爷弃如敝屣。他的人生甚至因此
没有任何目的,除了决定进入报社之外,他身上发生的一切大事几乎都是被动或偶然的:和护士安
娜的恋爱、结婚,这里面基本上都是安娜在起作用;和安布罗修多年后的相遇,遂在酒吧长谈,引
出所有的故事。小萨唯一的主动就是逃避,就是拥抱虚无,用虚无对抗这个倒霉的秘鲁社会,这社
会的本质在小萨看来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虚无。如果一切只是永无止境地轮回重复,掠食者们永远
在从“倒霉”里获利,而其他人也只是不停地“倒霉”,阿普拉也好、卡魏德也罢,或是奥德利亚乃至其
他,小萨决心跳出这种重复。他果断让女友安娜流掉了孩子,他们甚至在婚后也只是收养了一条
狗,狗叫巴杜盖,狗有了名字就和人没什么两样,有什么关系呢,也许在倒霉的秘鲁活着,人还不
如一条宠物狗。只是人们会因为“狂犬病”而抓狗、杀狗,巴杜盖就曾被抓住,差点送命。或许小萨
也曾为收养了巴杜盖而后悔,因为秘鲁这个“倒霉”的社会竟要把“倒霉”扩大到狗的身上,这实在是太
“倒霉”了。所以小萨唯一能做的就是拥抱虚无,只有在虚无里,他才可以暂时忘记父亲的罪恶,以
及像他这样的许多个“掠食者”家庭背后的罪恶,他实际上看懂了安布罗修这样的人身上的“倒霉”正是
自己父亲堂费尔民这类“掠食者”制造的。安布罗修甚至直到最后还非常尊敬小萨的父亲,堂费尔
民。小萨一定彻底明白了,在秘鲁,卡魏德是注定要倒霉的,什么都成不了,舞台上只会有一种
人,就是制造倒霉的掠食者,而台下是被不断敲骨吸髓的倒霉蛋们。说到底,小萨与安娜的婚姻只
是出于他“良知”的一种不忍,是他在“拥抱虚无”的同时,给自己荒诞无聊的人生留下的一个“港湾”,
非如此,他的人生就会滑向彻底堕落的深渊里直接崩溃。
阿玛莉亚呢?她单纯而本能地认为与人相爱和组成家庭就是幸福的本质,是获得幸福的必由途径。
她曾告诉一起工作的女仆朋友,假如她为一个男人做饭、洗衣、生孩子,那么意义就不同了。阿玛
莉亚先后有过两段婚姻,以及一段甚至来不及开始的“出轨爱情”。我们完全应该跳出阿玛莉亚的性
别来看待这个角色,她实际上就是普通人一生的写照。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误以为和相爱的人组
建家庭就能获得幸福,足以抵御她甚至从没想过的“倒霉”,可她最后却依然在悲剧中死去,这是为
什么呢?因为阿玛莉亚从来就不懂得,倒霉的人和倒霉的人组成家庭,那只是倒霉的叠加,是倒霉
的平方,负数和负数永远加不出正数来,只会越加越小,变成更大的倒霉。阿玛莉亚的人生之路是
“拥抱家庭”,和“拥抱虚无”的小萨完全相反。之所以说应该超越阿玛莉亚的性别来理解这个角色,是
因为显然可以从另一个角色,即卡利托斯身上看到这种悲剧性。卡利托斯在妓女契娜身上寻找爱情
和幸福,但最终两者皆无。阿玛莉亚有许多人性里的优点,她富有同情心,以及因此而来的朴素的
正义感,然而作者主要塑造了她的“软弱”。这种“软弱”实际上是普通人的共性。普通人在秘鲁的社会
里习惯了寻找某种依靠,比如婚姻的依靠,或是妓院向堂卡约手下行贿的这类“依靠”,但所有这类
依靠不过是一种“倒霉”。在《酒吧长谈》里,秘鲁社会里发生的一切都可以装进“倒霉”这个模型里来
理解、来诠释,因此不禁就如小说里说的那样,秘鲁是怎么开始倒霉的?怎么就倒霉了呢?如果说
小萨是一个艺术典型,是一个特殊性的角色,那么阿玛莉亚就是一个普遍性的角色,她是这本小说
里的圣母玛利亚,是一切底层“倒霉”角色之所从出,所有的倒霉都可以从阿玛莉亚身上复制,她感
受到的来自帕尼亚瓜的“浪漫”,如果有“未来”,谁说一定不是缪斯奥登西亚遇到的“拆白党”之翻版
呢?
其实小说里还有许多角色塑造得极其有魅力,值得一说,如希姆莱、贝利亚式的人物堂卡约、小萨
的父亲堂费尔民,以及差不多把各种事情串在一起的黑人安布罗修……当然这得另外写了,如果要
谈……
总之,不得不脱帽致敬,难以想象这是略萨在三十岁出头便完成的杰作,确乎天纵奇才。
PS:
这几年很少读历史之外的书,而这本读了大概一半的时候,就让我忍不住去买了略萨其他的作品。
实际上撇开所谓“结构现实主义”这些批评家的定义,这本小说并不晦涩难读。在熬过了对人物的不
熟悉和“对话波”结构的不习惯之后,阅读体验变得极佳。大概读了100页之后,就可以习惯这一切,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地读下去。
读吧,这比几部《毒枭》还好看,至于深刻自然是不用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