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书读起来总是有点吃力,三次尝试后终于在背得诺顿帮成员姓名后开始了这场迟来的阅读盛宴。
整书的框架是从小人物,大人物,社会群体,成书过程这四方面叙述的。阅读之后,我想从自己的角度来记录我的心得感悟。
这本书更多的是作者深入意大利贫民区对其社会结构的一个剖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诺顿帮和意大利青年俱乐部分别的运行过程和主要人物,两个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多克和奇克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第二部分讲述的是该贫民区非法团体的运行和政治团体的运行。最后是对本书的总结以及作者成书的背景和过程。这本书让我了解了意大利裔美国人的文化,多克和奇克两个不同帮派领导人的处世原则,作者怀特的实地研究精神。
很长时间我对美国多元化的了解停留在白人和黑人。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意大利裔美国人的世界,了解到白人的群体中也有着多元性。他们的生活习惯—在街角游荡;他们对于帮派中地位的维护,对于不同地位的人应该做哪些符合他身份和地位的事情—领导应为随从人付钱但不需要偿还;他们的情感—怀特寄宿的家庭的母亲层位怀特未告知的一夜未归而担心到凌晨2点。这本书加深了我对美国社会多元化的理解,让我了解了作为相对孤立与美国社会的意大利移民的生活。
文凭学历会如何影响一个人?街角社会让我体会到了学历对一个人实力和他的偏见的影响。
多克是街角青年组成的诺顿帮的领袖。奇克是大学生组成的意大利青年俱乐部的领袖。在这个意大利贫民区中,大学生和街角青年的差异体现在花钱有关的问题上。
大学生们适应的是储蓄和投资的经济学。街角青年们适应的是花钱的经济学。大学生为了支付教育费用,在商业或专业生涯中求得发展需要攒钱,一次养成了中产阶级节俭的品德。而街角青年们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与别人分享他的钱。威信和影响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花钱的大方。他们的这种行为不是有意识的,只是顺应他群体的这一行动模式。多克从人际方面考虑花钱,而奇克则是为提高自己的地位而花钱。
大学生与街角青年之间是由鸿沟的——两派互相瞧不起对方。大学生嫌街角青年文化水平不高—这个偏见着重体现在奇克在一次选举投票中的食言:他虽然承诺不投托尼(大学生)而是投另一个街角青年的票,但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他更想让一个有文化水平的人当俱乐部的主任。街角青年看不起大学生们的傲慢。
成员身份的不同同时也导致两个帮派运行的差异。不过更多时候左右了两个派别发展轨迹的还有领袖的个人性格。
奇克更加注重个人利益,他会通过踩在社员肩膀上的方式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他总是会与其他人产生冲突。比如在与”晚霞剧社”共同排练剧目的过程中,他会与导演产生纠纷,会因自己选定了某剧的角色而坚持自己的意见。奇克更喜欢突出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比如说
逢人便说是他让托尼当上了副主任
很专断,
不管怎么说,我是主任,我说了算。
多克是一个更加乐于维护团体利益的领袖。他会通过打击傲慢的随从者自信的方式来维持一个群体的社会等级的稳定。
为了使群体顺利行使功能,非正式地承认和保持声望的等级高低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他的案例让我深刻了解到一个人经济实力对他目标的决定性影响。虽然托尼(多克的朋友,诺顿帮的领导者之一)为他张罗竞选,但他因为认为自己没有一个稳定的职业于是最终放弃了政党领袖的竞选。
身为一个中产阶级者,有想去了解处于社会其他阶级的人的文化生活是难能可贵的。实践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在开启对街角社会的研究中,怀特遇到过很多关键的转折点。我认为,最重要的几个是:选择居住在科纳维尔社区内,选择通过学习意大利语的方式辅助调查,通过街坊文教馆接触到多克,维持自己身份的独特性,不断与社区的人沟通。对街角社会的研究是具有特殊性的,但是对街角社会进行的研究方式和研究精神却是具有普世性的。
这本书中的街坊文教馆扮演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怀特在文中指出,社会工作者是从一种单向适应的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的。文教馆对于科纳维尔来说是外来者,但是它却希望社会去适应街坊文教馆的标准。所以,通过对街坊文教馆措施的理解,我知道一个正确的社会工作者的宗旨是因地制宜——接纳社会的框架而不是推翻已有的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