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喜欢伍迪·艾伦,是因为他的电影《安妮·霍尔》,我觉得主角简直就是世另我。彼时我正因为和女友分手而感到惶惑——不知道自己让女友提升自己,最终却使得她脱离了自己的掌控——是对还是错。直到我看了这部电影,我才知道我的作为无非是“虚荣心的满足”,把女性物化为一种形体,供我塑造与揉捏,不顾及对方的感受,最后还以为这是对她深爱的表现……
伍迪·艾伦从此走进我的生活,那絮絮叨叨的神经质,无厘头的幽默,喜欢引经据典以为别人都很低级的傲慢,同时意识到了傲慢的自我嘲讽,实在是让人难忘。更别说他对出轨故事的热爱,对爱情可靠程度的怀疑。生不逢伍迪的电影,真是阅尽文艺片也枉然。
在这本传记中,对他又有了新的认识。
1
不是知识分子的知识分子
或许他知道“文青”今天是一句脏话,伍迪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知识分子。甚至他连读书都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是为了泡妞。他提高审美品味,只是为了在脱掉女生的衣服前做好铺垫,让对方因为自己的灵魂,而心甘情愿奉献肉体。
他不希望在女生聊《在斯万家那边》时,他只能聊喜剧演员的蹩脚表演是多么滑稽。他希望对方在哼唱《勃兰登堡协奏曲》的时候,不至于因为荷属东印度群有个紧急任命(随便什么理由)而离开听不懂的音乐的他身边。
家人们,一个不肯去编织冠冕堂皇理由的亲切的心灵出现在我们面前。坦然地承认自己是为了满足爱欲而读书的文青,要胜过10个穷得用花呗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文青。
2
工作是为了逃避世界
如果伍迪艾伦不说,谁知道这个戴眼镜的小老头曾经和刘谦是同行呢。“你看,我之所以成了业余魔术师,因为我热爱关于魔术的一切。我总是会喜欢上任何需要独处的事,比如练习魔术手法或吹号或写作,因为它使我不必与其他人类打交道。”
他自称是一名厌恶人类者,并且认为其大有好处——人们永远不会让他失望。是的,自从开始玩微博,我对人类物种的多样性也有了越来越新奇的认知。
但作家的身份要确立,需要持久的努力。似乎絮絮叨叨的伍迪·艾伦电影,给人们一种仿佛他只会说,不会写的印象。但伍迪·艾伦知道,他的写作之路是充满汗水的。“我开始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作家,而这意味着早上9点就坐到打字机前,进行艰苦甚至痛苦的工作,一直重写到下午6点。”我怀疑他的佝偻,就是因为一直久坐的缘故。当然,他最爱的运动就是散步,可能跑步这种颠簸对他来说过于剧烈,相信他也不会乐意坐大巴车的。
不过,一想到他用一根烟的功夫,就能写几十个段子,又怎么可以觉得他的工作是痛苦的呢。他可能是除了徐志胜以外,最能在工作中笑出来的人吧。
3
冗长的辩解,METOO受害者
伍迪·艾伦虽说看起来不在乎名誉,“与其活在公众心中和记忆里,我宁愿活在我的公寓里”,但是就半本书的容量都在为自己不是性侵犯、不是恋童癖辩护,我们知道他又一次地吃了吐。吃了吐,就是现在的年轻人说话时习惯加的(bushi。我想他在乎名誉到了极致,所以才会尽可能地不希望世人把他当作一个侵凌弱者的坏人。
毕竟,当我们对着他的段子,对着他的脱口秀表演发笑的时候,一想起他是一个所谓的“性侵犯”或“恋童癖”,脸上的表情很难不变得僵硬。即使我们可以包容这个人身上的缺点,喜欢他而忽略掉他的阴影,但那阴影会让这喜欢黯淡。
所以为了可以继续无忧无虑地、纯粹地欣赏他的作品,还是有必要去读一读他的辩解,不要把他误会成一个想象中的恶棍吧。不过,就算是恶棍,热衷拍出轨,视道德为无物,又有什么所谓呢。看电影不就图一乐吗,何必那么在乎导演的裤裆。
米斯特艾伦,过分认真了吧。毕竟,人生毫无意义,谁的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