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到卡瓦格博的形象,是在“香格里拉”香烟的烟盒上。蔚蓝的天空作为背景,乳白带粉的卡瓦格博占据画面正中。那个时候父母那代人还不叫他“梅里雪山”,而是叫他“太子雪山”,骄傲的太子,从不容许人类僭越到他头顶,等蚂蚁一般的登山队员爬到肩膀,他就打一个哆嗦,把人全部抖落下去。这个故事在我童年经典流传。
今年一月,我见到卡瓦格博,由此害了一场“雪山高烧”,当他从公路尽头忽然跳出来时,那个形象就刻印在我的视网膜上挥之不去,并且渐渐和童年香烟盒上的形象重叠在一起。
解释我的发烧病因,这是我想读麦克法伦这本书的起因。
麦克法伦对风景直取核心的描写,让我印象深刻,更是很好的写作学习材料。
比如:
大帆船般的云朵。
云朵的表面,上面的每一个螺旋,每一道脊隆和沟谷。——云也像山!
冰晶在光线中飘进飘出,仿佛一群浮游植物。
冰川就像马,坚硬的山脉像松软的泥路。
晴朗的夜里,月光能来一场实实在在的电镀,把群山都染成银色。
头顶的月亮扁平得像个白盘子。
寒冷的空气在阳光下无形地燃烧着。
水面色如铁砧。
下午的光线则深沉又明亮,照得冰面上暗褐色大石头好似茶色的动物,也让洼地里汇集的融水黑漆般地闪闪发亮。
他写冰川的颜色——钴蓝、佛青、海绿色。
鲸鱼脊背般优雅的冰雪山脊。
他青睐于:以自然物喻风景的局部。这比我陈词滥调般地用“抹茶芝士蛋糕”喻“高山草甸”显然合适得多。
即使用人造物(这些人造物大多也是工业革命前就有的人造物)做喻,他也会将事物的颜色、质感、隐含的动态以及肌理全部凝缩在一个喻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