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谢尔,这是希伯来文。《圣经.旧约.创世纪》第四章,亚当的儿子该隐杀了他的亲兄弟亚伯,耶和华给了该隐一个记号,让他去住在伊甸园东边挪得之地。耶和华说,“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他。”“他”,是指罪恶,“却要”,却并不准确,原文是“蒂姆谢尔”,这句的意思是“你可以制服罪恶”。
这句话是我从我根本就不了解的圣经故事中学到的一点点,也许就是这本600多页的小说的精华了。人类,都是该隐的后代,能爱,能恨,你有选择的权力,“你可以”,给了人类选择的权力,你可以选择做那个你想要做的人,你可以拒绝你心中日益膨胀的罪恶,你可以对所谓天生的或者世俗的善恶说不,然后进行你自己的判断。
然而故事本身,却可以那样徐徐展开,人间百态,尽收眼底。然而转角处却常常惊心动魄。我看到人性缺失的丑恶,惊恐不能入睡,仿佛真的见到恶魔附身的人,只好继续看下去,看到罪恶暂时不能张狂,才能安心下来。读过半,愈发不能停止,只觉得故事向着我不能预见的方向发展,驱赶着我,停不下来。只好一口气读到最后一页,那个中了风的老人--被同父异母的弟弟妒忌而差点被弟弟所杀的沉默的男孩,在战场上杀过无数陌生的印第安人的士兵,流浪多年被抓去修路精心策划了逃跑的年轻人,爱上了夏娃险些失去生命沉沦了多年的两个双胞胎的父亲,始终不肯承认父亲的遗产是贪污而来靠着这些钱好好生活了一辈子的装糊涂的人,自己的一个儿子导致了另一个儿子的死亡的可怜的老父亲--这个人的名字叫做“亚当”,最终挣扎着说出的几个字,“蒂姆谢尔”!
掩卷,长吁,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