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章密集堆砌的史料,让我差点没读下去,没想到后面还挺好看的。作为极限登山运动的爱好者,作者曾经也游走在危险的边缘,但后来放弃了风险和极限,而是更注重山峰对认知、感觉的重塑,他的认知转变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很独特的视角。我们既可以看到他攀登时的行动和想法,体会他看到的风景,获得第一手的感官体验,同时随着作者对登山的认识深入,一同拨开那些崇高、浪漫、神化的外衣,触及山峰的本质。山峰不因人的意志而改变,但它却能塑造人。
从地质学来说,山峰就是在一系列地质作用下形成的地表隆起,曾经不具有任何观赏价值。十八世纪早期还有人称山峰为“大地的这些巨大赘疣”,对那时的人们来说,山峰是累赘,是长途跋涉时不得不经过的地方,没有人愿意主动走进山里。但十八世纪中叶时教会开始将山峰视作宗教的精神象征,十九世纪迎来城市化加速,熙攘之中伴随各种城市病的出现,大众开始对田园牧歌、世外桃源充满向往,人们开始向往走进大山亲近自然。正如作者说的“风景是人为赋予的意义”,这时一些文人墨客出于对题材的创新,或者对大众思想的迎合,开始对山峰进行浪漫化的描述,在他们的笔下,原本野蛮荒凉的山峰摇身一变,成为崇高、庄严的化身。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受到男子气概和爱国主义的驱使,以及对个人坚毅品质的强调,攀登高峰被赋予了史无前例的崇高意义,可以说围绕登山开始了一系列“造神运动”,为攀登高峰献出生命的行为被视作是高尚的、爱国的,这一时期的集中体现就是攀登珠峰。
作者用《珠穆朗玛峰》一整章详细讲述了英国登山家乔治马洛里的经历,从历史的角度解释为何马洛里一次次走进珠峰。历史证明没有一次登山行动是孤立的,马洛里的攀登也“深受三百年来人们对山峰不断演变的态度的影响”。马洛里原本有一份稳定的教职,热爱写作,有一个和睦的五口之家,但他受到一股强大动力的驱使,三次前往珠峰,最后永远地留在了山上。不难看出,作者对马洛里抛家弃子、执意攀登珠峰的行为抱有质疑的态度,为攀登献身的行为并不是所谓的崇高、壮烈之举,而是一种自私、愚昧、形式主义的体现。当登山行为与英雄主义、爱国主义的宏大叙事绑定,变成一种获取功名的行为和后世造神的素材,就已经偏离它最初的本质。
最喜欢最后一章《雪兔》,作者在这里总结了登山的意义。山峰的存在为宏伟与渺小、永恒与瞬间树立了参照物,让我们认清自己的位置,保持谦恭之心。山峰能让我们的感官更加敏锐,留意大自然中无时不刻都在上演的奇迹,小到一片雪花的微观世界,大到一座冰川的缓缓移动,都能带给我们惊奇的体验,唤醒我们在平常生活中日渐消磨的感受力。
我觉得阅读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就是对山峰祛魅。市面上很多描写攀登的书都聚焦于塑造攀登者的伟岸形象,或是记载着一串串的时间、地名和海拔高度,像登山编年史或者纪念碑一般,更有甚者,会事无巨细地描写山难的场面,以满足人们猎奇的心理。但在这本书里,作者理性地探讨了攀登的行为,他认为“那些攀登高峰的人,一半爱着自己,一半恋着湮灭”。危险的攀登本质上是一种自私的行为,为了满足征服欲、追求刺激感而攀登的举动并无可取之处,而是浪掷生命。作者也把视角对准登山者背后的家人,在写到乔治马洛里的经历时,作者多次提到露丝(马洛里的太太),我们几乎听不到她的声音,因为她写给丈夫的信件只有一封留存了下来,正如在主流的登山叙事中,无论攀登者最后的结局如何,家人朋友往往从故事中被隐形。那些为攀登失去生命的人,在历史上留下了或浓或淡的一笔,但悲剧的后果往往是由他们的家人默默承担的。我想到前不久去参加宋明蔚《比山更高》的新书分享会,现场的一位嘉宾说到一次登山时在营地与妻子通电话,听到妻子说“你儿子会笑了”,他当即决定放弃冲顶,下撤回家与妻儿团聚。所有的选择都是基于价值观排序,对他来说,见证儿子展露笑容的价值高于登顶一座山峰。你爬或不爬,山就在那里,但如果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家人的陪伴,那些易逝的瞬间不会重新来过。
走进大山,或许我们只需要享受山峰的美景和它带来的新奇体验,而不必赌上生命中珍爱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