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度读书榜单 2023年度读书榜单 2022年度读书榜单 更多历年榜单 强枝爱 2025-03-16 08:10:01

《为了活下去的思想》读书笔记

前言

  1. 我所主张的女性主义是,让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受到尊重的思想。因此,女性主义不要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那些曾被他人强迫接受某些观点、做某些事而拼命抵抗的人,当你们用同样的方法强迫他人对你言听计从的时候,这难道不矛盾吗?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女性主义。弱者的解放绝不是“模仿压迫者”。

第一部 关于“女兵”的一系列问题

第一章 公民权与性别——公私领域的解体与重构

  1. 社会学家的工作是,把法学家所认为超越普遍状况的理念放入社会的语境中思考。而我的课题则是,将被视为普遍概念的人权概念进行历史化的呈现。
  2. 综上所述,“人权”这一概念从最开始就包含了以下三个要素:(1)性别性;(2)阶级性;(3)排他性。当主张人权概念是普遍的时候,我们需要留意概念成立之初蕴含的这种偏见。
  3. 明明是有局限性的概念,却否认自身的排他性,这是逻辑上的自相矛盾。
  4. 我们也许经常听到战争是“为国而死”的说法,这其实是一种错误表达,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为国而杀”。所谓战斗训练只不过是更有效打倒敌人的杀人训练。
  5. 暴力也是社会资源,而公领域暴力则是一种社会性稀缺资源,它是依靠公民的非武装化而实现的。
  6. 民族国家中无罪化暴力的行使主体有两种,一种是国家,也就是作为公领域暴力制度化代理人的军队。另一种就是私领域,也就是丈夫和父亲的暴力。这种私领域的暴力也不被看作犯罪。公领域暴力和私领域暴力,若发生在公民社会领域则被视作犯罪行为,然而二者都是不被问罪的。
  7. 性骚扰也是如此,在个人正视这个问题之前,哪怕受害者向劳动工会上诉,也只会得到“工会不干涉个人隐私”的回复,被草草打发。个人隐私这一概念,把家庭放入黑箱之中,维护了家庭之中的当权家长的利益。
  8. 如果性别平等意味着公平分配作为资源的各项公民权利,那么就会产生以下三个问题。
    • 究竟是怎样的资源?——暴力(的形式以及将其正当化的权利)是社会资源。显而易见,国家的军事实力是由国家独占暴力,并通过技术和预算进行分配的一种社会资源。而私领域的暴力并非它表面上所呈现的身体性、自然性的形态,恰恰相反,私领域暴力的分配也是不均等的。而这种私领域的暴力只要被社会默许,就会被看作一种社会资源。——当公民的各项权利包含行使公领域暴力的权利和私领域暴力被免责的权利,即杀人的权利、压迫他者的权利时,要求平等分配这些权利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战争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因此有学者认为,要求平等参与战争,不过是要求行使愚蠢行为权利的平等。
    • 这种分配要在什么人之中进行呢?——倘若可分配的资源是有限的,那么有限的参与分配者(closed membership )才是问题所在。国家分配的资源越丰厚,参与资源分配的人数就越要严格控制。在福利国家中,排他性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排他性是指,一方面限制移民和难民,另一方面进行大口管理。甚至可以说,每一个福利国家都在采取上述的一种或两种方式来进行政策性的控制。
    • 当说到分配正义的时候,这个正义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分配正义”中的“正义”一词,只关乎分配方法,而与分配结果无关,即如果拥有公平竞争机会的权利最终却导致了结果的不平等,那可以说这是正义的吗?
    • 公民指的是谁?——所谓“相同”的标准就是男性公民。因此,公民权的含义就意味着,成为“男性”或与“男性”相同。对于被殖民者而言,就相当于向殖民者看齐,也就是同化(assimilation)或认同(identification)。而公民化(civiliser)一词也包含文明化的含义,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向殖民者中的男性国民看齐,个人才能够走上公民化之路。如果说公民权是特权,那么公民存在的前提就是非公民的存在。公民特权的男性特征依靠的是对女性的排除,公民特权价值的维系则在于没有特权的二等公民和三等公民的存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这一理念宣称的普遍性都是悖论。冲绳研究者野村浩也也曾这样谈到冲绳日本人的同化问题,“成为日本人,就是成为歧视者”。

9. “女权”的要求,即女性对“公民权”正义分配的要求,是要通露公民权概念的破绽,使其从根本上脱男性化。

10. 我的生命和财产并不属于国家我和国家所缔结的双向义务关系的契约并非总括性的契约,而只是限定性的、部分性的契约。

11. 民族主义将国籍与爱国之情(patriotism)混为一谈,并借此强调其自然性,但这只是将一纸契约伪装成命运,只不过是一种怀旧(nostalgic)式的(即把不存在之物当作缅怀对象的)、落后的意识形态而已。

12. 所谓公民就是公领域的公众,一即以隐私之名将私领域封印起来、彼此伪装成“相同”的个体。在个人隐私的领域之中,从性到再生产再到抚养或依赖关系的有无、是否有残疾等差异都被忽视了。公领域仿佛当这些差异不存在一般,向人们保证着“相同”,并且还将之称为公平。在公领域的游戏之中,完全无须承担差异所带来的负担的人被当作模范,被塑造成近代典型的个人形象。而规则的制定就是为了让这些人更有利可图。公领域的游戏就是这样一种结构,它通过忽视这些差异进而把它们裹藏在背后,谎称是公平的,其实归根结底是不公平的。

第二章 女兵的建构

  1. 对女性主义的片面理解:以为所谓女性主义就是不论在哪个领域都要求男女平等,包括“作恶的平等”。
  2. 在国家暴力由男性占有的时候要求“分配正义”就是在承认国家独占暴力的基础上,要求朝着这一方向发展平等。倘若仅限于这种要求,那么追求军队内平等的美国女权主义者也只不过停留在美国的女权主义者这一框架内。只要不质疑美国的军事力量以及支撑军事力量的国际秩序(“美国强权之下的和平”,Pax Americana),那么她们的第一身份就不是女权主义者,而只是美国人(美国民族主义者)罢了。
  3. 女性主义解析的是“国民”与“公民”概念中的男性化建构,并且通过颠覆这一男性化,质疑国家对各项权利的占有本身所存在的问题。隐藏在军队中男女平等意识形态之下的其实是女性主义和国家之间预谋的新“交易”,这是女性主义必须拒绝的。

第三章 对抗暴力与性别

  1. 毅然赴死的恐怖分子的行为看上去是一种英雄主义,而我们很难避免对这种英雄主义的浪漫化以及由此产生的自我陶醉,认为与自身的世俗与卑微相比,那些面对死亡大义凛然的英雄主义是值得赞美的。然而,所谓“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价值”这一命题本身实际就是卑微的人盛气凌人地将卑微隐藏起来的意识形态。这里可以联想到“新历史教科书编纂会”的人。
  2. 我不觉得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价值”,我认为女性主义思想是“活下去的思想”,因此对于这样的女性主义思想而言,英雄主义带来的只有消极的结果,是没有任何益处的。而且,对抗暴力(以牙还牙的想法)不过是具有行使暴力能力的人所拥有的一种手段罢了。倘若弱者想要试着对抗,只会遭到彻底的反击,并且遭遇比以前更为严苛的打压。暴力中所谓“压倒性的不对称性”指的正是这种情况。
  3. 从认同的理论来说,比起让当事人“作为受害者”,更准确地说是让他们“成为受害者”。与一般的观感不同,”成为受害者”并非承认自己的弱小,而是面对加害者伸张自己的正当性,是一种赋权(empowerment )。
  4. 因为行使暴力的人已经由此被置于暴力的结构之中。牺牲的是他人还是自己,其实并无差别。暴力结构中的主体化即为服从,他们成了暴力的牺牲品,并通过自身成为受害者,从而成为对于他人而言的加害者。“杀人的一方”总会变成“被杀害的一方”。为了不变成“被杀害的一方”,他们必须成为“杀人的一方,无论是国家军队的士兵,还是革命士兵,所谓“士兵”难道不就是同意以自我牺牲为第一要义的人的集合吗?因此与其他人相比,士兵也是,或者说士兵才是暴力的受害者。
  5. 实际上,对加害者的帮助都是从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受害性上开始的。

第四章 “个人隐私”的瓦解——关于私领域暴力与公领域暴力的依赖共生

  1. 在公领域中情节严重的施暴本应被视为“犯罪”,但在私领域中,它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且那些施暴者在人格上往往从未与受害者分离过。
  2. 女性主义的口号“个人的即政治的”,在历经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洗礼后,如今终于更进一步,走到了 “私领域是由公权力所建构的”这一层面上。公领域,即公权力的领域,指的就是政治。私领域是由公权力,也就是政治所建构出来的。这就意味着,私领域里存在着私领域政治和私领域权力。政治并不只是指公领域中那个大写的“政治”。福柯之后,权力已经变成一个与身体、话语相关的微观政治概念了。
  3. 私领域和公领域,二者都是父权制权力的产物,它们有着首尾一贯的连续性。
  4. 精神疗法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当事人把自己当成一名病患去向治疗者寻求治疗。虽然人们逐渐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行为,但即便如此,它仍是一种“没有加害者(因为加害者自己并不这样认为)的犯罪行为”。

第二部 战争的犯罪化

第一章 战争有“吸引力”吗?

  1. 战争是一个过程,而和平则是一种状态。过程一旦开始了就停不下来。而状态则需要不断用能量加以维持。这就意味着,要一直忍受着所有的无聊、不服、不满和空虚。这种维持并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因此,在战争的政治宣传面前,和平运动总会败下阵来。

第二章 有关冲绳岛战役的回忆

  1. 像原“慰安妇”的证言、集中营里幸存者的声音、战时实施加害的回忆等都属于口述历史。它们是即便说出口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故事,是一想起来就痛苦到连自己都想抹去的回忆。因为它们是一种耻辱,所以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启齿……长久以来,历史一直都当这些回忆“不存在“。不难想象,与当事人一起将这些回忆挖掘出来、听取、记录,这项工作需要多么细腻的共情能力啊。

第三章 女性主义视域下的广岛

  1. 联合国就是在美国国家机会主义的主导之下运行的。要是除美国之外的任何国家打破了国际秩序,联合国就会以“正义”之名进行干涉。而当美国自己打破秩序的时候,联合国就会放任美国不管。这就是那个“世界警察”美国的真实面貌。国际社会是法外之地,“拳头即正义”这样的逻辑仍然适用于当今的国际社会。
  2. 我认为,女性主义就是一种少数群体的思想。少数群体指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吃亏、受到歧视、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要求“女性也要和男性一样变为强者”的思想,而应该是“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受到尊重”的思想。
  3. 即便如此,为什么我就不得不屈从于其他人呢?女性主义一直以来倡导的都是尊重弱者的精神。我的回答是,女性主义前进的方向只有这一个,那就是去挑战公领域暴力和私领域暴力,将“一切暴力犯罪化”。当然,这之中还包含着“战争的犯罪化”。

第四章 大后方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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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超越民族主义的思想

第一章 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

  1. 如果女性连自己决定命运的参政权都不曾拥有,那么她们对这个集体而言只不过是“外人”,但即便如此,一旦战争失败,她们仍然得从属于这个战败的集体,背负同样的命运。
  2. 对于“你热爱国家吗? ”“你热爱民族吗? ”“你热爱家庭吗? ”之类的有关“强制性的同胞之情”的问题,女权主义者有理由提高警惕。因为,这种“同胞之情”的结果就是否定(至少是低估)性别。

第二章 超越民族主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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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族国家”论的功与过——在后民族国家时代重读《跨越国境的方法》

  1. 现实世界的国家所展现出的摇摆性让我们第一次感受到历史存在着其他可能。从这个角度来思考,我们就能够弄清20世纪90年代“民族国家”论从流通走向流行的原因。当国家不再是宿命,才会让人开始探索国家起源之谜,才会使得“束缚自己的国境究竟是什么? ”这一问题逐渐相对化。

第四部 祷告的替代品

第一章 为了死亡的思想·为了活下去的思想

  1. 我就算死也不想跟“新自由”被划分成同一阵营(笑)。“新自由”就是“优胜劣汰”,它倡导“自我决策、自己负责,并且从最开始,它的边界和规则设定就更有利于“胜者”阵营,“新自由”不过是个骗局罢了。
  2. 所谓英雄主义的核心,所谓自我牺牲,说是为了家人、为了恋人而死,实际上才不是为了别人呢,只不过是为了自己所信奉的理念和思想而选择赴死罢了,它是一种终极动机。
  3. 女性主义所做的事,包括我自己在内,就是让女性获得语言的一个过程。她们集体性地缺失自己的母语,都是之后才逐渐获得的。与女性的情况相同,这个词我不太想使用,就是位于属下阶层(subaltern)的人,他们是否有可能获得母语呢?即便我无法成为当事者,但我还是想成为那些人的伙伴。当新的语言诞生的时候,我希望我是一个见证人,一个见证思想性事件、同大家一起惊叹并迎接新事物的人。

第二章 代替“祷告”——单行本《为了活下去的思想》后记

  1. 女性主义是一种现世的思想。它是为了能在现世活下去的女性的思想。倘若某个问题是由人造成的,那么人就应该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与其无力地说一句“让我们来祷告吧”,不如让我们一起寻找那个能让我们在此时、此处继续活下去的方法吧。

第五部 “3·11”之后

第一章 为了活下去的思想——以演讲代替在东京大学的最后一课

  1. 所有追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选择缘”的人其实都知道,市场并不是社会领域的全部,国家也不是万能的,家庭也不是自然的。协这一领域就是一种新的共同性,它是由那些对市场的失败、国家的失败以及家庭的失败有着切肤之痛的人所创造的。
  2. 当弱者想要活下去的时候,他们不必非得与敌人战斗。与敌人战斗只会让自己遭受更大的伤害而遍体鳞伤。那些想要成为强者的人,也许会选择战斗,但弱者只有一个选择一“逃出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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