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三部曲,是97年出版的。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成为当时国内许多大学生了解美国宪政的第一套书。但亦限于作者非法律科班出身,所以还是入门级别,有点不太过瘾。
东来博士以专业的角度撰写本书,克服了林达的缺陷,给对美国宪政感兴趣的读者一个更深入了解的机会。以最高法院为切入点,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来介绍美国政治制度,非常符合美国法治的现实。书中大量的引文和规范的注释可见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亦留给希望更深入研究的读者许多扩展的空间。
当然,如果希望真正理解美国宪政,最好的方法是有系统的研究那些leading cases,或者去美国law school 读3年JD,然后从事律师职业,在实践中了解这个国家和制度的伟大。
正如上个世纪初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所言:”法律的声明从来就不是逻辑,而是经验。”(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 it has been experience.”这亦是普通法系的美国所崇尚的法治原则。
最后不得不再赞一句的就是,东来博士驾驭中文的能力和学术精神,该书可读性很强,阅读此书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正如他在后记中所形容,这是“一次愉快的精神之旅”。
力荐之,愿每一位对美国法律系统感兴趣的朋友都能享受这场“愉快的精神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