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度读书榜单 2023年度读书榜单 2022年度读书榜单 更多历年榜单 萌橦在读书 2025-03-11 08:10:01

一窥清代性统治

《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一书初版于2000年,是一本英文专著,如今终于翻译成中文出版。本书作者苏成捷,是斯坦福大学历史系教授,擅长利用司法档案研究清代中国的性、社会性别关系和法律。

当我拿到这本沉甸甸的书,迫不及待翻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章——清代针对鸡 奸的立法及对男性之社会性别角色的加固。坦白讲,我想看这本书的初衷,是有一点点猎奇的好奇心在里面的,我期待在这本书里看到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相信一部分小伙伴也和我一样。

但是当我翻开仔细阅读后,我被里面详实的史料、严肃的讨论,还有作者对于古代性犯罪的细致研究所震撼。这一课题包罗万象,仅仅在我看的第四章里,就多次颠覆我的认知,让我大开眼界。
——
“在中国帝制晚期,人们普遍认为,若男子被鸡 奸,则将极大地损害他作为男性所应具有的阳刚气概,故而那些被鸡 奸的男子将要承受极大的污名。”

书中指出,若两个男子进行鸡 奸行为,无论被鸡 奸者是否出于自愿,他都要承受更多的指责。因为在古代普遍的法律认知下,男人和女人间的交 合,都以男性 生 殖 器插入 女性 阴 道的方式进行,如果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插入 体内,那么他处于支配地位的男性气概就会受到损害。所以如果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鸡 奸,他的性别就会让人产生质疑。或者说,他是自愿放弃了自己作为男性的支配特征,甘愿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所以在当时的社会,人们不能接受男性被 强 奸,或者男人同性恋的情况。这一情况在清代尤为明显。

其实我在看书时会有一些困惑:除去同 性恋的因素,如果这个男子是被迫的,也就是被人强 奸的又怎么算呢?难道被强 奸者也要承担罪名吗?这难道不是受害者有罪论?因为他被人插入 体内了,所以无论是否出于自愿,责任都在他?

如果再向下深究根源,其实对于统治者来说,清代是少数民族立国,所以统治者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卑因素,这一因素也许会让他们更在乎自己的地位。所以体现在对性的统治上,就是更加注重妇女的贞洁,也更加注重男性的支配地位。也许这也是一种处于男性视角下的凝视,他们不容许男性像女性那样被人支配。那些心甘情愿被人支配的男人,不配和他们做同类。

其实在明代以前,男性 鸡 奸罪根本就不被归类为性犯罪,而是归类在“斗殴”的类别里,直到康熙十八年(1679年),才将鸡 奸罪归类到“犯 奸”的类别里。

有一个案例:雍正二年,福建的三名士兵同住,其中两名士兵为同性恋者。一日,同性恋者中的一人外出,第三名士兵睡觉时因为蚊子太多,爬上了另一个同性恋者的床。外出者回来看到两人睡一个床,嫉妒发狂,将第三名士兵杀了。

关于他们的判决很值得寻味:杀人者被判处死刑,而另一个同性恋者因为自愿与杀人者鸡 奸,所以将他按男女通奸罪处理,判处杖责一百。

这一判决也印证了,在清代社会,男人无论是否出于自愿进行被 鸡 奸,都会被判有罪。
——
在看这一章时,让我深深感受到的,其实还是男女间的不平等。也许因为男女间的差异,男人和女人之间永远也达不到所谓的“平等”,只是社会在发展,很多人在努力寻找其中的平衡点罢了。

在古代,男人如果遭遇强 奸,虽然也能找来仵作为他验伤,就像未婚女性受害者那样接受稳婆为她验伤,但“验身”的条件却极为苛刻,实际在男性 强 奸案中的被验伤者寥寥无几。而且,如果一名男性遭遇强 奸,他虽然可以奋起反击,甚至可以反杀强 奸者,但却必须符合“死者年长于凶手十岁开外”的条件,也就是说,被奸者一定是比强 奸者年轻的“弱势人群”,如果不是,那么对不起,这不能将奸者定罪,只能将杀人者定罪。

男性因为需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形象,所以需要承受的压力和限制条件就更多。
——
本文只是揭开本书庞大体系的一角,而清代对于女性令人发指的性统治,在本书也有详细而充实的描写,对这方面感兴趣的伙伴千万不要错过。

当然,如果你也和我一样一开始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本书,那么在阅读的过程中,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对本书深沉的内容与作者深入细致的研究肃然起敬。

年度图书 历史/文化 年度图书 社会/科学 年度图书 外文小说
©2024-2025 vim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