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不等于和平主义者,不等于不是战争参与者。不仅是能力上可以,也是思想上可以。
但与之而来的问题是,女性要主张服兵役/参军(从而成为战争参与者吗?)
从权力的逻辑来看,父权制社会将普通社会的暴力入罪的同时,将国家机器的暴力(公领域)正当化,将家庭生活的暴力(私领域)非罪化,于是男性公民可以通过参与国家机器的暴力(服兵役)成为普通社会的一等公民,逃脱家庭生活的暴力的罪责。
要扭转这一切,主张女性也应当可以参军是一种思路,这也是美国很多女权主义者的思路,“机会均等”。但上野老师的思路是釜底抽薪,延续其“尊重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存在”的思想,反思以暴力建立社会权力结构的逻辑,认为应当将所有暴力都犯罪化。很有见地,但我忍不住怀疑,一个没有警察的社会,能够成为弱者受到尊重的社会吗?我会很怀疑这一点,可能是我对人性更加悲观。
/希望明天也能像今天一样,是女性的朴素、又崇高的愿望,这就是“为了活下去的思想”。
/女性主义是社会弱势群体自我定义,我会记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