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主要从国家、暴力、战争和性别的角度进行女性主义的探讨。
前面部分讲了公民权和性别问题之间的关系,论证了所谓的公民权其实只是成年男性的权利。这个很好地打开了我的思路,再次从另一个角度看到国家(公领域)和家庭(私领域)之间的联系和相似——国家是大爹管,拥有使用暴力而不被判为犯罪的特权;家庭是小爹管,里面发生的所有暴行都会因为是“家事”而被忽略。
后面主要讨论了女性主义是否意味着争取女性服兵役的权利、女性主义与民族主义、女性主义的目标等问题。
不过还是被上野那句经典的“女性主义是让弱者也能受到尊重的思想”呛到。我觉得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不直接叫“弱者主义”呢?为什么女性会让人联想到弱者呢?照护工作当然有意义,所谓的“弱者”也当然应该被尊重,但能不能不要把这些领域和“女性主义”画上等号?
对此,上野似乎也只是含糊地说“女性或许不是弱者,只是女性更多承担照护工作而不得不成为弱者”,但其实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女性不是弱者,女性的弱(包括体力上)是被建构的;再者,承担照护工作也不能看成弱者的工作,这明明是需要身体和心理强大才能做的工作——所以也就是说,我们对“弱者”和“强者”的定义也是被建构的,在以统治型模式为主的男权社会,“强者”就是那个能统治和征服别人的人,然而这真的是“强”吗?
当然书里也有类似的澄清,比如「女性主义从未要求女性要像男性一样拥有男性的权力、加入那些支持核能并从中获利的人之中。也就是说,女性主义的思想其实从未考虑过让女性“像男性一样”。因为,“像男性一样”就意味着要变成统治者、歧视者、压迫者。“像男性一样”之中不存在“女性的解放”。」
总之尽管争取女权不意味着要去成为男权社会定义的那种“强大”,但也不此说女性主义就是接受自己是“弱者”的事实,更何况这样几乎不会动摇到男权一条皮毛。我们应该做的是发展自己,改变整个社会的建构,推翻“强者”“弱者”定义,让其没有强弱之分。这才是真女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