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4年度读书榜单 2023年度读书榜单 2022年度读书榜单 更多历年榜单 HBT 2025-03-12 08:10:01

良贱语义的变迁与性道德的下沉

这书的基本史料就是清代刑部与县衙对各色性犯罪(“奸”)的判决文书和司法指示。作者认为清初发生了一个性道德泛化的过程。原先只适用于少数“良民”的性规则,随着“良民”范围的扩大,被逐渐推广至全民,即“法律的小农化”。

原先唐律有关性犯罪的法条极为简略,关注重点在于贱仆部曲对主家女性的侵犯与通奸上。其重心不是风化与保护夫权,而是维护主奴的阶级秩序。法条全文重点就是各种身份等级之间的非法性关系各自对应的惩罚,对行为类型本身并不太关注。这种法律环境其实是默许主人对仆家女性的侵犯的。反之,清律对性犯罪的具体行为,概念复杂得多,在强奸之外还有“和奸”,“纵奸”,“抑勒”,另外对鸡奸也有很详细的规定。主家也不能再肆意“临幸”婢女,除非正式纳之为妾。

这一变迁的背景在于,风化与性道德只能适用于“良民”,不能适用于乐户、娼户、堕民之类的贱民。但从唐到清,【良贱】的语义及其社会基础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中古中国良贱乃是贵族社会中的自由与不自由之别。最迟到清初,“从良”意味任何一种在法律身份方面从不自由(贱民)提升为自由“良民”的情形,例如,主人释放奴仆之举被称为“放良”。获释者把“从良书”交给官府,自此改籍良民,获得服徭役到资格(!徭役被视为自由良民的身份象征!)。随着中古贵族社会的消逝,自由良民越来越多,性道德相应下沉,良贱也从逐渐法律身份之别转化成了一种道德评价。

这种变迁当然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最后一击还是由雍正完成的。过去的历史叙述中把雍正视为某种贱民的解放者,这是带有进步史观滤镜的后见之明。雍正的真实动机其实是“励廉耻而广风化”,通过取消贱民身份来把性道德推广到全民:

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励廉耻而广风化也。

有趣的是,这带来了事实上的卖淫非法化程,但它不是通过一纸禁令实现的,而是通过扩大“良民”范畴至接近全民,消灭了贱民的法律建构,继而将原有禁止“和奸”与“纵奸”惰法条适用范拓展至全民来实现的。当然,实际在衙役手下的具体执行,那又是完全另一回事了,按下不表,懂得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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