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全书,其主题无非是“总统是靠不住的”。
开篇,作者描述了美国人为何如此依赖制度的原因。
作者首先从美国建国讲起。建国以前,美国被各欧洲国家殖民,因为美国本身就是一片由欧洲人开拓出的土地,美国本身并无历史,不似拥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华民族,因此,作者说,在我们的逻辑里,被‘殖民’则意味着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殖民时期仅仅是一个历史的客观存在。
而建国对于美国来说,只是需要获得自由,按作者的话说便是“只是,和所有习惯皇帝文化的平民起义不同,他们的士兵和将领都没有在胜利逐步接近的时候,脑子里开始形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皇帝梦,甚至都没有一个强烈的统一要求。”他们对自己“要什么”并不清楚,但非常清楚的是他们“不要什么”,而且态度非常明确,非常强烈。他们不要皇帝,不要暴君,所以,有了“美国革命”,所以,他们也不打算捧出一个新皇帝。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总要有人来领导这个国家,但是偏偏美国人又不相信“人”。
对于美国人来说,哪怕你是再好的工艺师,他会承认你作为一个手工艺艺术家的技术水平,但是从技术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更信任机器和工具的作用。当他需要的不是一个需要从艺术角度去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一个实用产品的时候,他毫无疑义会放弃手工操作。他会宁可去买一台机器或者是一套工具,以保障一个技术动作的成功,也不会去雇一个高超的手艺人。原因很简单,人总是会犯错误的。
基于这一点,美国的制度设计思想就是,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他们不愿意寄希望于对未来的总统们个人品质的信赖。在他们眼里,权力无疑就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他们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美国人认为让一个凡人连续多年处于这样的权力中心,无论如何都是危险的。
他们设计的第一步就是权力的分割。立法,行政,司法这三大权力的分割,就是这样产生的。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联邦,州,市,县,直至鸡毛小镇,都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权力构架。它们之间没有条条结构的上下级关系,它们都是独立的,各自为政的。
除了分权以外,他们又在整个权力结构中设计了一套内在的,与整个权力结构同时存在,同时是工作的“安全刹车装置”,以防止联邦政府演变成联邦暴君。这套“安全刹车装置”就是美国权力结构中的所谓“制约与平衡”,或称之为“制衡”。
而在分权和制衡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便是司法复审。尽管它没有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但这可以说是根据宪法的精神而对权力结构制度设计的完善。
接着,便是作者大篇幅的对尼克松水门事件的详述,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美国人对于领导人、对于制度的态度,这几乎可以反映出整个美国社会的政治态度。
通读下来,我也有走神的时候,不过不影响大局理解。概括来说便是,事件本身,即尼克松手下对竞争对手进行监听这件事,尼克松本人并不是这个事件的策划和直接责任者;然而当事情败露之后,尼克松没有按照应走的程序,而是竭尽全力拒绝调查,干扰调查,保护手下人,甚至不惜一次又一次地违反法规。事件演变到后来,已经成了总统权力与人民权力、宪法权力的较量。
尼克松利用自己的权力进行司法妨碍,是愈演愈烈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事态越来越严重,他的行为也越发过激,首先他为自己辩护,声称一切窃听都是为了国家安全,企图利用美国人民对他的信任来蒙混过关;接着,他在白宫办公室里安装窃听系统被爆出来,尼克松拒绝交出录音带和文件资料,恼羞成怒的他将负责此次调查的独立检察官开除了。尼克松作为被法律追踪调查的特殊罪犯,利用手中来自人民的权力,试图开除一个代表法律和人民对他进行调查的检察官。这就等于是一个正在抓一帮江洋大盗的警察,让这帮江洋大盗给解除了警察的职务。独立检察官被解职,办公室被查封的消息一经发布,全美国就跟触了电一样。公众被激怒,尼克松再也没有反抗的余地,他上交了录音带(许多重要内容被洗),而后被弹劾,继而递交了辞呈。
这个过程漫长而充满艰辛,但事后却出奇地平静。对于这样结果,作者给出了解释:他的行为首先代表他个人。他有了罪行之后,他无法轻易将责任推给他的政党,尽管他是这个政党推出来的一个候选人;就像他无法把责任推给这个国家,尽管他是这个国家的总统一样。他不能在维护政党利益或国家利益的借口之下,就逃避责任。
所以,当一次巨大的政治风波以总统辞职而过去之后,一切迅速归于平静。没有引发政治搏杀,没有社会动荡,涉案人员除了依法接受刑事处分,也没有受到报复和来自反对党的政治迫害。什么也没有发生。
关于美国人的政治态度,作者更多的是从一些事件描述中影射,当然,也有一些单独的描述,比较精要可取的地方,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美国的两个主要大党,民主党和自由党,一个保守派,一个自由派。
作者向我们阐述了两个党派在一些事件上的态度,比如,保守派基本上反对堕胎,而自由派赞同;保守派支持土地所有者的个人权利,而自由派主张政府立法干预环境保护;对于同性恋,自由派观点更为开放;自由派支持大麻解禁,保守派坚持私人拥枪自由等。
而民众关于自己是什么党派这事,不过是你同意哪个党派的多数观点,你就是哪个党派的人,并没有什么入党过程。
竞选之争说到底还是一个理念之争,就是选择一种多数民众认可的领导这个国家的理念。
相邻的两家人家,所支持的候选人是不同的,也说明了他们的政治态度也有可能是不同的。但是,他们完全可以是好朋友。他们谁也不会在意。两百来年,美国人早就习惯这样的一种和平的政治表达方式了。同时,他们也早已习惯,不同的文化背景的和平相处,也必须包含着不同的政治态度的和平相处。
这其实和中国大同思想很像,求同存异是一个多元社会应当有的气度。让每个人都有自己自主选择相信什么的机会,也不去强求他人去相信。因为不论你所坚持的这种价值观是多么美好,当你要求这个世界只局限于一种价值观的时候,当你的价值观不仅仅表现在严以律己,还发展成苛以待人的时候。这种价值观就可能是禁锢思想的,也可能是危险的。因为它很容易走向极端。
当然,你要对你选择的观念和做法负责任,不仅因为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因为历史会公平待人,你的所作所为会留给后世评判。
在美国,没有一个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能够逃脱得了这样一种历史的检验。其关键不仅仅在于政府论坛历史记录的准确和保存,还在于这些记录都是公开的。没有一个历史人物,可以因为他是总统,或者因为他是一个大家公认的英雄,就在历史档案中,隐去或者修改不利于他的形象的某个部分或某些发言,甚至连封存某个部分,想贴上 “不得查阅”的标签,都是做不到的。因此,当岁月拂去历史尘埃之后,他们是历史英雄还是客观上的千古罪人,会突然变得一目了然。
最后我认为值得标注出来的是,为什么在美国,联邦和州具有“双重主权”。
其实,这个“州”的翻译是造成诸多误解的地方。这个“州”的译法,这很容易和中国的“省”对应起来,而实际上,这里的“州”和中国的“省”,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干的两回事。也许,如果一定要把这些“小国家”与“合众国”的“国”,在翻译上有所区别的话,那么,译作“邦”,也许略为贴近一些。美国的汉译全称是“美利坚合众国”,它是一些小国家联合在一起的意思,这样也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各州都可以有自己的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