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写情爱,甚辛辣。深情至死,绝望之爱如附骨之疽,刮骨难疗毒。读罢书,才是历劫重生。字里行间满溢的压抑、苦痛、曾历久弥新却最终形容枯槁的情爱,如同摇摇欲坠的灯火,余温炙灼。
久赌必输,久恋必苦。她写程蝶衣,凄绝可谓毫不留情,是贵妃醉饮通宵酒,人生在世如春梦?是姹紫嫣红都付与断井颓垣,且看这韶光贱呐?还是那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的痴绝?
恐怕都沾了八九分,惹一身红尘孽债,还不清。
程蝶衣的悲情其一,若说是性别认知的模糊,倒也不尽然。不论是书,还是电影,都没有刻意描述时代格局对于同性爱的趋之若鹜。只是他自己深陷其中,旁者自清,独他长醉不复醒罢了。可怜他脂粉堆里摸爬滚打着堕世,师父师兄教他忘却男儿郎,只当是女娇娥,粉墨登台花旦一世,把戏演成了人生。却偏偏不全是人生如戏,他还有爱恨,有情嗔,有妒惧,都烧成恶火,痴缠着自己。
因此这其二,是他心有挂碍,难舍人间。小豆子进戏班时,怯懦娇柔,哪抵得了老师父抽筋剥骨式的严苛?还有一众小孩子的欺毁。那个时候的小石头简直是他少年时代的英雄气概,活脱脱霸王再世。不怪蝶衣日后万般渴慕,纵情依恋,百媚千娇。你看他一颦一笑,眼波流转,尽是春光,是对楚霸王,也是对段小楼。
而其三,竟是这百无一用是深情,都付与了假霸王。他把他们之间零零星星的温度都变成了熊熊烈火,焚烧着自己。那样急火攻心的爱,久病成魔,画地为牢,自我囚困。
段小楼救不了他,程蝶衣也救不了自己。这样大恸大悲的历程,凡人总觉得戏文里才有,殊不知,在这漫长恒久的岁月长河里,只有亲身跌进爱情,才感受得到真正的深渊。
人生如戏呵。
作者对程蝶衣的人物塑造,从头至尾都笼着一股浓浓的悲。初逢时,漫天大雪,凄凄皑皑,诀别时,酷热当头,欲昏欲死。他用无数个离别缝起来的人生,用无数希望堆积起的失望,注定是星辰骤变,地动山摇。如果说程蝶衣是活生生被艺术推到致命高点,猝然坠落,粉身碎骨。那么相较段小楼,他的世俗教他混不吝的活着,他的平凡教他随波逐流,没钱了便典当戏服,没戏唱便卖起了西瓜,甚至被迫害濒死时说胡话以自保。英雄意气尽,黄土埋到脖子根才悟得这世道,偏不教人好好活。
李碧华对小楼命运的撰写,是悲悯的。与电影不同的一点,大批斗时,他扬言要与菊仙离婚,是为了护她,并不像电影里那般昧尽良心。他只是比他们更懂这芸芸众生,落魄时谁还分那智愚美丑。他反而成了看得最透彻的人,看明白斗来斗去的世道总是风水轮流转,看明白程蝶衣的喜怒娇嗔只对他一人,也明白若想要四平八稳的活,不如把脑袋缩起嘴巴合上真心话一个字不吐。他这一生,比谁都懂得好死不如赖活的道理。
可是他对小豆子的疼爱怜惜,又是真真切切自肺腑的,不仅仅是童年时代的英雄意气,还有成年时代的相依为命,他是真的愿意当蝶衣是家人,共甘苦,共流离的。只是这番给予与索求,从来不对等,更难以对等。因而只能任世道挑拨,摧毁,摧枯拉朽。再无岁月可回头。
书里,剑光刺目。蝶衣望定小楼。他在他怀中。
停住。“蝶衣!”
血,一滴一滴一滴……
蝶衣非常非常满足。掌声在心头热烈轰起。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 死亡才是真正永恒的高潮。
为程蝶衣,当浮一大白。
这份错爱,坦荡磊落,却无人能和。
世如大梦,他们都醒了。假霸王真虞姬都成了身后事,青史无名,黄土埋骨。大人物终会谢幕,小龙套也卸掉行头,混在一处,皆是芸芸众生,哪还分得清智愚美丑。
人生如戏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