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看得很磕巴,像个时灵时不灵的灯泡,亮一下又暗很久。
明明是个坏掉的灯泡,为什么自认为是霓虹灯呢。明明只能写些短句,为什么要写小说呢。
书里有个很有趣的感觉,但似乎没人提到过。顾城很不喜欢女性把他作为一个男性来爱,并且总觉得女孩跟女孩在一起才是最美好的事。更明确的,他自认为自己的内心,是女孩子的。
尽管他没有特别为自己的男性身份感到困扰,但心理上来看,很像是传说中的male lesbian.
回到书本身来说,也许小说这个东西,真的不适合性格天真,没有逻辑只有感受力的人来写吧。而顾城的天真感,是儿童式的,并且因为不得不长大,扭曲成了儿童失望后的歇斯底里,同时又保有天生的懦弱。
可能最大的意义在于,在坚持自己的愚蠢并拒绝思考这件事上,他得到了一个完美的环境和无限的纵容。因此,变成了一个非常独特的标本。最好的是,这个标本还能把自己表达出一部分。在展示“天生的恶”这件事上,没有比不自知更能让人感受强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