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识的写作者
好吧,仍然只是“写作探索”系列的一部分,但希望能践行下去,希望这些观点能有一天所向披靡。
总的目的是, 文学作品要写得像侦探小说一样缜密,像电影导演一样懂得节奏和高潮,像蚊子一样看得清故事里人皮肤上每一根汗毛上的褶皱。
1.人物
人物塑造要完整,情感变化要符合文章内含的逻辑。
比如p92,本来完全不迷信的作者,听到巫人开口说出了逝世父亲的话,然后就号哭。这种情感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也合情合理,但毫无说服力。巫人是什么性别,什么长相,多老,怎么就“像极了父亲”了?一个极弱细节。
2.场景
如果你在故事的开头写了一把枪,那到故事结尾时,这把枪一定要响。——转述鲸书引海明威(没查到原句)
每一个场景都要有“指向”,妈妈修房子只是因为觉得这可以代表自己家站起来了。这个价值观并不能引发读者的共鸣,相反到了后面,把上大学的钱都弄去建一栋一定会拆的房子,让人觉得作,作者还在一个劲地升华,简直如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
写父亲“可爱的”,父亲的一举一动就像类型片一样,刀子嘴豆腐心,气呼呼圆嘟嘟却爱满满。
3.惜字如金。
爱看《活着》是因为里面每一个比喻都无比新奇,胖妓女的身子就像一条船一样摇摇晃晃,老人一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就流动着。
但这本书里的好比喻屈指可数,其余的都可以删掉。
坏比喻:
p16看到玩具就不肯挪动身体的小女孩
p62悲伤是疾病最廉价、最恼人的雇佣兵
p76像一层淡淡的纱
好比喻:
p179记忆中的老房子像一张没对焦好的照片,一旦清晰起来,大概的模样还是如此
p212乐队人走光了后,hope像派对后留下来收拾的那个人
4.态度
虽然没看过蔡崇达写的稿子,但他毕竟是这行的佼佼者,为什么会写出这样?我想不是写不好,而是他压根没认真去写,这本书的材料就像自传、日记一样信手拈来,想哪写哪,磨磨字句就过了。
而写作者根本上是要通过故事来打动人的,这是一项艰辛、缜密、耗神、冷血且高智商、高创造力的工作。而这本书太轻巧,太随便(p38“很烂的剧情吧?”),他不是一个文字的匠人,只是文字小清新。自信的写作者≠有意识的写作者。
p68先说护士长笑起来两个酒窝,然后又说从我认识她,“永远”冷若冰霜。那你是怎么看到的酒窝的???如果是别人告诉的、照片看到的,应该写明,避免前后矛盾。
这也是我说他不是一个有意识的写作者的原因。
5.
最后说一下直男癌的审美和文字。
看得出来,作者极力想做一个闲庭信步、看透世事的旁观者,但因为心境不真,所以写出来的尽是刻意做作,看到后半篇作者的经历、身世、同龄人也就懂了。
可惜作者解毒的时间太短,离自诩的“细腻”还差得很远。
p15
“别人的生活就这么浅浅地敷在上面。”前面才说他们家拥挤到足够占据这个伤感的空间,然后变成浅浅地。哪怕是隐喻也拙劣。
p80和缠在自己身上的水线愤怒地撕扯
水线?撕扯?既不形象也无新意。最关键的是,作者刻意追求一种温暖的文字,牺牲细节,结果连基本的故事都讲不清。就像半天举着放大镜对准棉花,就是不肯用打火机,还以为自己充满童心。
p205
战战兢兢的我其实对规矩有着将其彻底摧毁的欲望(句子本身就不好看)
喜欢彻底、反转,体现一种直男的审美和趣味:夸张的戏剧性。直男癌的反面是对随机、无意义的追求和自嘲。
Hope这篇极大地呈现出作者的价值观、世界观:通往成功的路是务实和“隐忍”(略惊悚),在Hope死后还在以久病后良医和灾难幸存者的姿态空泛地谈论;小镇青年比城里人经历了更多层次,因此更“浑厚”,才能占据新闻传媒。我现在是觉得新闻、传媒乃至文化界外的世界比我想的大得多,好多行业都比新闻界有意思多了,聪明人也多得多。
作者就像一个鞭炮,自以为能发出轰天巨响,实则的命运是被一个小孩捏在手里点燃,塞进易拉罐里。
一个好的写作者最少要具备两点:洞察人性加写作技巧。就这本书而言,作者对人性的洞察还处于一个很初级的阶段。全书能写出的最复杂的人性用“丑陋与美妙”(p228)两个形容词就可以概括得下。
全书基本上看不到什么技巧,写作者和叙述者距离感产生的张力、倒叙预叙操纵读者情感、描写叙述穿插使节奏张弛有度,都~没~有。
相比之下,同样是写人性,比蔡崇达大10岁的袁凌。“接到蕾的短信,我明白自己也不再完整。有一部分已经死去,和那个没有得到埋葬的胚胎一起。那个蓝色塑料大垃圾桶里的阴冷,进入了我的身体,一直留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