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爱这本杂谈,是读到现在为止的23年度最佳。在播客里听到洪爱珠的声音,脑海里浮现的是麦兜画风的外形,幼圆里带着钝感,敏感而没有攻击性的,并不那么外向却让人好感顿生。总之是沉静、温柔而有力量的女性,像块朴拙的玉石,没有棱角,瓷实,兀自泛着幽幽的光——一如她笔下的语句和文字。
这是源于母亲病笃而开始写作的一本书,看起来是家族食谱和舌尖记忆,却夹杂了太多很私人化的情愫和家族的故事。读来是有很强共感的,不自觉就湿了眼眶。但它又绝不会过多地煽情,大部分时候点到为止,余韵就足够让人久久难以回神了。大概就是这样轻描淡写,反倒能入眼入心,触及到装作不在意之下的很深的怀念和爱意。
她写时间是蹑步之贼,磨损人事戕害至爱,因而百年长街落得四顾无人,几代人围坐一堂哄嚷吃饭的场景,也终是在一年又一年的岁月里冷寂下来,聚散无常,躲不过的是消散如烟的下场。
这其中多得是“早已预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哀痛和悲伤,却还是给人会心一击,钝钝地敲在胸口,滞重而沉闷地难过。物是人非以后,再触及旧物,将食材连同回忆温热,翻炒往事的时候,到底是怎样一种窝心又伤怀的复杂心情啊。
好在还有“物是”,还有长街、老铺和熟识的炊具,还有代代传承下来的家常美食,不远处城隍庙的香火也一如往日,这些都保留了扎实生活的感知,存下了共同生活的证据。记忆被悄无声息地寄存在这些物什里,等着特殊的时刻被唤醒,你知道它们从不曾远去,就足够让人安心。
最共情地是她写到米食和茶,一些很南方的记忆。让人回溯到很久远的小时候,软糯口感的各类点心吃食,没有“精致碳水”和“糖油化合物”这样让人闻之色变的名字,只记得舌尖的米香和自然温润的甜,佐以清亮微苦的茶,自然回甘。是老少皆宜的美味。五斗橱柜里的茶叶盒子和银亮色的铝制尖嘴茶壶,在水汽袅袅中成为孩童记忆里极其鲜明的一笔。
摘录一段关于茶的叙述:
酒店的黄色室内灯底下,仍清晰可见相同的琥珀色茶汤,落进净白瓷杯,随着微量滤不清的茶渣细粉,和来自旧时代的木质香气一起蒸上我的脸,甜稳气味让室外的雨声安静,让儿时光线,转眼目前。气味直接钓引出记忆深处的一块,抿一口,味道与记忆叠合,在许多年以后,和许多的物是人非以后,茶仍是当年茶,教人深深感激。
当年的许多人已经走远,就我和茶留下。凭一脉可循,成人独立后的孙女及女儿,从一个岛,到另一个岛去找茶,或说找一点时间遗迹。往后多么思念,也要将自己收拾好,专心泡茶,然后生活下去。
……
喝茶十年,习惯深如杯身茶渍。旅行前收拾行李,丢三落四,但总不忘捏一撮茶随身,如携常备药。到任何陌地,逢荒谬情境,煮水泡茶,当场就得安置。
茶香弥漫之处,总有故乡的温度,让无色无味的生活重回鲜活生动,一扫怅惘,驱散孑然一身的寒凉。
就是在读完这本书的那天,我买下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只茶壶,我一厢情愿地相信着,这大概是把家的感觉随身携带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