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书将北魏时期的一个牵扯甚广的法律案件作为引子,讨论关于法律规范对于男女的差异性、儒家伦理法制化以及专制王朝统治权威等问题。全书分为六个部分:案件详述、通奸罪的讨论、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女主持政的影响和联系古今。结构严谨层层递进史料清晰翔实,是一本了解古代女性生存境况的绝佳读物。
引起这一系列讨论的案件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驸马通奸被公主发现,对公主拳脚相加导致其流产继而身亡。对案件判处持有争议的双方分别是维护皇权与公主的摄政灵太后(公主是其名义上的小姑子),其主张以谋反罪对驸马及与其通奸的女性处死。另一方则是坚持断狱判刑应该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的汉人和汉化集团,他们认为流产的孩子是驸马刘辉的亲子,故应该以堕杀亲子的罪名处罚他,由此可看出,在儒家伦理法制下,女性的生命安全被极其轻视,被视为丈夫的所有物,丈夫对妻子的暴力行径被大而化之。
从法律角度看,同样的错误男女接受处罚的力度和经受舆论批判的程度都大不一样。比如说通奸罪,因为古代男人有纳妾的权力,可以将与其通奸的女性以正当名义纳入一妻多妾的婚姻正轨中,而女性没有此等特权,故而相对于女人,惩处男人来得困难得多。在古代法律层面,妻子、女性的地位被视为“卑幼”,如果妻子冒犯丈夫或者犯其他罪行,惩罚将会很严重,罪行远比丈夫触犯妻子更为大。类似上述两种情况,因为男人的特权、法律的明文规定抑或执法者的双重标准,都会使得在实际执行层面,针对女性的刑罚要远比男性严苛。
让我最有感触的是第五部分,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思索:如果当时当政的不是灵太后,而是公主的父亲、兄弟、子侄,案件的结果会有不同吗。灵太后在主政期间进行了保护在婚姻暴力中受害女性的重要改革。中国唯一的一位女帝武则天在其当政期间,也实行了很多举措企图提升妇女地位和形象,而且当时朝廷中出现了部分具有才干的女官,同时在宫廷内部也有了一些有实无名掌握部分实际权力的宫女。

在武则天之后,唐朝还涌现出如太平公主、安乐公主、韦皇后及上官婉儿等上层争权女性,在史学家眼里是牝鸡司晨,甚至有男性学者否认武周的存在,实际上这些女政治家的崛起并没有给当时她们所处的朝代带去灭顶之灾,反而如宣太后吕后文明太后萧太后等女主执政时期,朝堂都焕发了别样的活力。
每当讨论女政治家时总有人持阶级统治一元论,拼命叫嚣阶级斗争重于性剥削,可是古今中外的事实都证明,女当权者的存在本身就已经在促进男女平等了,因为对于身处困境的女性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愈来愈多的女性走到行业顶尖,她们如灯塔一般指引人心的力量也就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