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改变他的过去,但他打算改变他的未来。”
503页的书,直到237页,故事才真正开始,始于那一句“比利的计划只坚持到午夜差一刻”。
其实,这本《一个杀手的自白》英文名叫《Billy Summers》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准备干完最后一票就收手的比利·萨默斯。但所有的细节都在为一个结果埋下伏笔——最后一票肯定出事。
其实,我一直在想,故事本可以在比利完成任务完美隐身后,就戛然而止。为什么,史蒂芬·金却一定要安排一段“少女与杀手”这样节外生枝的戏码?
而且,完全违背比利本人的信条——“拿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冒险就是犯傻”。
然而事实是,即使是一个只杀坏人的杀手,他也违背现代社会的法律精神。因此,他的结局早已注定,要么死在任务途中,要么用生命洗刷污点。很显然,出于对人物的偏爱,以及读者的期待,斯蒂芬·金选择了后者,他让21岁的少女艾丽斯出现在了比利的生命中。
如果说,前236页的故事,都是在表现一个名叫比利的杀手,数十年如一日的冷静、理智和智商在线。那么,后269页,就是比利的不冷静、不理智和智商不在线。所以,人生总是公平的。所有的罪,也必将以罚所收场。即使,比利是一个爱在书中寻求平静的文化杀手,但也遮掩不了他见不得光的职业身份。
看似,故事的转折都源于戏剧性。其实,所有的突变,都是水到渠成。但比利化身作家戴维的时候,他就已经沉沦在与普通人建立感情的生活,他参加邻居的派对、陪孩子们玩大富翁游戏、甚至展示绝佳枪技给邻居孩子赢了一只火烈鸟……软化他的,不是金钱名利,恰巧就是最普通的日常生活。
他借以伪装的作家身份,给了他一个契机,写出自己真实的故事。正是这一次回顾,连接了他漫长而痛苦的前半生,以及短暂而痛快的后半生,遇见艾丽斯的短暂时光。
艾丽斯在背后说,比利是她的守护神,热烈而大胆地爱上他。而他却不敢坦然接受,在放任自己去主持正义、讨回公道的途中,居然死于自己一再施加善意的老太婆之手。或许,一切都是比利刻意而为之,只为艾丽斯能不受伤害地全身而退。
也许,让艾丽斯成为他人生之书的唯一读者,以及续写者,就是他们彼此救赎的最好结局。比利真的改变了自己的未来,至少,他不再以一个杀手的身份,而是一个守护神、爱人的身份,永远地活在了另一个人心里,这就够了。